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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男孩组织盗窃团伙 两年疯狂作案近30起

2014-04-21
来源:江淮晨报

  晨报讯 4月17日上午,合肥包河区刑警三队审讯室,19岁的李某坐在审讯椅上,面对记者,他低着头,双手捂着脸。2012年,未成年的他曾因盗窃被判处缓刑,如今,他成了盗窃团伙的“老大”,两年不到疯狂作案近30起。

  自2013年起,包河区骆岗街道附近的城中村接连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所有案件作案手法相似,大都采取撞门、踹门等方式入室盗窃,盗窃财物主要是现金、笔记本电脑等。

  经过数月蹲守和走访,民警接到群众反映,他们村里有一个未成年的男孩,交往的朋友非常复杂。接到这一线索,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发现,该男孩叫小明(化名),今年17岁,父母工作稳定,让民警觉得异常的是,小明和一帮社会人士交往密切。

  民警从小明处得知,他们是一个盗窃团伙,而小明参与的盗窃案件就有六七起。小明从小就住在淝河镇某城中村,因结识了团伙里的“老大”,才走上了盗窃的路。

  小明口中提到的“老大”就是今年刚满19岁的小伙李某,他正是这个盗窃团伙的主要嫌疑人。2013年年底至2014年3月份,李某和其他几名嫌疑人先后被抓获。

  据李某交代,2012年年底,他就开始组织团伙进行盗窃电动车。由于团伙成员不断发展壮大,电动车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在李某的建议下,大家开始尝试入室盗窃。一般两人一组进行入室盗窃,盗窃回来的财物通通都要交给李某,再由李某往下分配发放“人员工资”。

  据警方调查,2012年5月,李某就曾因盗窃电动车被抓获,当时还未满18周岁,他获得了从轻处罚,被判处缓刑。此后,李某并未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反而变本加厉,组织了这个盗窃团伙,开始在各处疯狂作案。如今19岁的他,已经难逃法网。

  目前,团伙中5人已经被抓获,1人正在网上追逃,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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