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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半裸”极端方式宣示女权很不好

2014-04-23
来源:人民网

  据《南方日报》4月22日报道,“今天还不为我们女生说话,明天我们就无法说话!”因在找工作期间频繁遭遇性别歧视,4月21日中午,女大学生维权组织“山楂妹妹学生同盟”在广州大学城设计了一场名为“跨越女性求职障碍”的行为艺术活动。有6名女大学生以“山楂外表朴实无华但内涵丰富”自我比喻,在各高校门口相继脱下上衣,以半裸上身抗议企业设置的不公平求职门槛。

  男女平等,是一个平等社会所应有的一种重要平等。客观而言,虽然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观念的不断进步、法治的不断健全,男女平等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有了很大的改善。当然,尽管如此,我们也承认,虽然国家和各地的法律和政策都明确禁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但这种不平等在现实中仍然或明或暗地存在,因此的确还需要各方继续合力,进一步推进性别平等这一社会系统工程。

  应该说,推进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学者、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有识之士用公开呼吁、建议、提案的方式。然而,一些新潮的年轻女性却令人匪夷所思地用一些可谓非常极端的方式,宣示女权和抗议男女不平等。比如这次广州大学城发生的“脱上衣,用人体彩绘遮蔽胸部”的方式。这样的半裸宣示,可能不但无助于推进男女平等,而且还会伤及其她广大女性的尊严。有网友的评论就很有代表性:“竟然大白天在众目睽睽下如此无下限,有廉耻吗?!考虑过别的女人的感受吗?!这么不自重的女人,如何能让人不歧视你?!”诚哉斯言!

  看到这样半裸抗议性别歧视,让人很快就能想起知名的乌克兰妇女运动组织费曼(FEMEN,该词在乌克兰语中就是女性的意思)。这个主要反对色情作品和卖淫的激进女权组织在抗议时,都是非常博眼球的全裸上身甚至是只穿内裤的,这引起全世界许多女性的厌恶,声称她们用这种不当的方式不仅侮辱了她们自己,而且还侮辱了众多其她女性。尽管许多男性乐见这样形式的抗议,但总体上来说,全球男女还是普遍认为用这种有碍观感的方式表达诉求不好,毕竟我们的社会是有公德和风化的。例如,无法接受这种形式的穆斯林女性主义博主恒?马基(Hind Makki)就直言:“这是一种使她们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男性性玩具的倒退做法。”

  按理说,女权主义者在抗议和宣示时,最好应该注意千万别把自己的身体,尤其是肉体,当成抗议和宣示的载体。更何况,女权主义者所宣示的女权,理应包括女性的身体不能被物化,以及成为男性公众的性欲焦点。如果她们完全不顾这个,或半坦胸露乳的抗议,或三点式的宣示,那么就着实令人讨厌了。要知道,19世纪和20世纪女权运动的女性先驱们,在她们并没有如此做的情况下,依然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的成效——比如,英国女性1970年赢得了《同酬法案》,法国女性1975年在赢得了堕胎的权利,美国女性1980年赢得了起诉性骚扰的权利。

  作为男性,我大力支持男女平等和女性维权,但却坚决反对一些激进得过了头的女权主义者动辄就用半裸或全裸的方式抗议和宣示。而且对于一部分男性而言,这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女性对男性的十足性骚扰。对于违反社会公德和破坏社会风化的这种行为,一方面我们可以报警,另一方面警方也应该依法主动处理。我想与我持相同观点的人应该有很多,不仅有男性,而且还有女性。我也希望,女权主义者一定要在尊重自己和其他女性的尊严的前提下,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切勿过火。

  应该说,这无关保守,而事关女性作为人的基本尊严。(胡乐乐)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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