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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有何深意?

2014-05-08
来源:新华社

  全国政协6日下午在京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就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座谈交流。观察人士认为,这种协商机制,是在新形势下对政协老传统的继承和弘扬,已成为中国协商民主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9月18日,全国政协第六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双周协商座谈会工作办法(试行)。10月22日,第一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举行。那次会议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等全国政协领导同志、有关部委负责人和多位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就如何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持经济发展良好势头议政建言。

  之后,正如其名字那样,协商座谈会保持了每两周举行一次的频率。座谈会每次20人左右,选择不同的问题,邀请各界别的委员,特别是党外人士座谈交流,各方面反响很好。

  双周座谈会的参会人员,主要是与专题座谈会主题相关界别的委员,其中大多数是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此外,还邀请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直接听取意见,以推动建言献策成果转化。

  历次举行的双周协商座谈会上,除了讨论审判权检察权和宏观经济内容,还有加强汽车尾气治理、推进建筑产业化、着力提升创新能力、核电和清洁能源、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推进海外华文教育发展等话题,这些都是目前中国十分重要、民众关心和舆论关注的领域。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董事长王计曾于今年1月参加以“中国核电发展”为议题的“双周协商”。他回忆说,座谈会上与会者们“绝对畅所欲言,绝对交锋,就当着俞正声主席的面。”

  当时,十多个与核电相关的专家、委员围绕核电发展辩论。俞正声和一些部委领导在座,随时交流。辩论明显分为“挺核派”和“反核派”。将近三个小时后,两派最终达成共识:长远看,中国要发展核电,但必须稳妥推进,安全是第一考量。“真正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中共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认为,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是上世纪50年代的政协双周协商会在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弘扬,也是在过去十年里全国政协创造的各种协商形式的集成。

  现在的双周协商座谈会,实际上是借鉴政协历史上民主党派人士倡议并举办“双周座谈会”的经验而创立的。1950年4月,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联合发起召开双周座谈会,参加人民政协的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推举的代表及全国政协常委为主体参加。

  在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诞生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职权。当时的双周座谈会,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领袖共商国是、共同建设国家的一种很好的形式。后来,双周座谈会改为不定期举行,直至1966年7月共举行了114次,后因“文化大革命”中断。

  如今,这一中断了近半个世纪的优良协商传统,经过继承和创新,再次成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协调关系、凝心聚力的有效协商平台。

  如今的双周协商座谈会,会议规格高,直接与国家最高决策层对话,协商频率高,而且会议气氛开放,与会者完全自由抒发意见。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此后,全国政协着力创新以专题为内容、以界别为纽带、以专委会为依托、以座谈为方法的协商形式,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渠道和平台,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双周协商座谈会的重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更加引人关注。李君如认为,这一机制的重启,是中共加强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贯彻落实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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