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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联繁:打赢央企反腐与金融反腐两场硬仗

2014-05-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5月6日至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他强调,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力量,其党组织和党员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一言一行均关乎党的形象,要增加而不能透支党的信用。同时,他还强调,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

  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过程中具有不可代替的重要地位。但是,不时见诸报端的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腐败,影响着两者的健康发展,透支着党的信用,阻碍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如何打赢央企反腐与金融反腐两场硬仗,事关央企和金融机构肌体健康,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大局。

  央企反腐与金融反腐进入新阶段

  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骨干和中坚,大多处在军工、石油石化、通信、电力、矿业、交通运输等关系国家安全与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主渠道,是我国经济独立自主的重要保障,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艘巨轮的“压舱石”。然而,在改革浪潮中,一些央企高管前“腐”后继,既酿成了个人人生悲剧,也妨碍了企业廉洁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新旧制度变动频繁,多元文化交织碰撞,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央企因其特殊地位,面临的利益冲突和权钱交易的风险有可能进一步增大。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加大央企反腐力度。

  金融领域反腐同样重要。近年来,我国金融业不断发展壮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服务与保障作用。与此同时,金融腐败问题也日益凸现,一批党员干部纷纷“落马”,如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张恩照,中国银行原副行长赵安歌等。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无论是国民经济整体运行,还是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与金融息息相关。对腐败而言,尽管腐败形式多种多样,但其利益输送多离不开金融这一载体与纽带。因此,做好金融反腐,不仅是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反腐败这一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央企反腐风暴席卷石油、钢铁、煤炭、电力、通信、航空等多个领域。与此同时,金融领域也不平静。2012年12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被批准逮捕;2013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杨琨被“双开”;2013年12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落马”。

  2014年,中央纪委深化机构改革,新成立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室,分别剑指金融单位、国资委和央企,意味着央企和金融单位将走上反腐前台,成为新时期反腐重要战场。

  以上种种反腐动态、机构改革,都标志着央企反腐和金融反腐进入新的阶段。

  原标题:打赢央企反腐与金融反腐两场硬仗

  加快构建囊括央企与金融单位的一体化反腐败格局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台后,提出 “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策略。一方面,腐败现象多“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不打“老虎”,便难以取得重大突破;另一方面,群众普遍反映“老虎很远,苍蝇扑面”,不拍“苍蝇”,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就难以获得普通群众发自内心的赞成与支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思想,基础是对腐败零容忍,精髓是全面反腐、一体化反腐,而不是片面的选择性反腐。

  深入推进央企反腐和金融反腐,需要加快构建包括央企和金融单位在内的一体化反腐败格局,改变长期以来重党政机关反腐而轻企事业单位反腐的局面。对央企和金融单位而言,这种转变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一方面,就廉洁风险而言,央企和金融单位因其独特的地位和行业特点,面临长期、复杂、严峻的考验。当前,就总体而言,我国央企与金融单位的市场化程度不高,行政化色彩比较严重,在掌握重大资源和重要权力方面与党政机关无明显差别,其腐败可能性并不见得比党政机关低。

  另一方面,就腐败危害而言,部分央企与金融单位成为了某些既得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的高危领域,发生于这一领域腐败的危害丝毫不亚于发生于党政机关的腐败。实践证明,央企腐败与金融腐败不仅容易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还往往损害社会公平与污染社会风气,侵蚀公共部门在社会中的信誉和声望,透支党的信用。

  再一方面,从反腐败效果来看,央企反腐和金融反腐与党政机关反腐不可厚此薄彼。现实中,央企、金融单位与党政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重党政机关反腐而轻央企、金融单位反腐的情况下,很可能促使潜伏于党政机关的腐败分子暗度陈仓,通过央企和金融单位掩盖腐败行径。

  由上可见,央企反腐和金融反腐不仅是治理我国经济领域腐败的重中之重,而且是从根本上改善我国廉洁状况的必由之路。中央纪委新成立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室,专司对金融单位以及国资委和央企的监督,以及频频传来的“反腐捷报”,表明中央在惩治央企腐败和金融腐败这两场硬仗中取得了重要突破。然而,要想取得最终胜利,依然任重而道远,必须将央企反腐和金融反腐置身于反腐败全局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开创央企反腐和金融反腐的新局面。

  加强央企反腐和金融反腐体制机制创新

  这是一个改革的时代,央企反腐和金融反腐也需要以改革为动力与途径。当务之急是,结合央企和金融单位实际,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反腐败体制机制包括体制与机制两个相辅相成、各有侧重的方面:反腐败体制侧重宏观,注重回答“由谁来反腐败”,即反腐败主体的问题;反腐败机制侧重微观,注重回答反腐败主体“怎样反腐败”,即反腐败方式方法的问题。从央企和金融单位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来看,反腐败体制创新的重点是落实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反腐败机制创新的重点则是公开。

  一方面,央企和金融单位的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是纪委(纪检组)一家的事情,党委(党组)的责任首当其冲。央企与金融单位虽然主要从事经济事务,但承担的责任却不局限于经营方面。党委(党组)要旗帜鲜明,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增强抓不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应切实让业务经营工作和党风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融为一体,相得益彰。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要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要克服“一言堂”现象,对大额贷款、招投标等重要业务,坚决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给有正气、坚持原则的同志撑腰,营造风清气正的内部氛围。

  另一方面,央企和金融单位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在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要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央企纪检监察机构要重点查办发生在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兼并重组破产、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金融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严肃查办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核销贷款等案件。同时,要加快开展向央企与金融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试点工作,解决“同体监督”难题。另外,要真正实行央企与金融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专职化,克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等问题。

  再一方面,加大央企和金融单位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是正义的灵魂。它是对努力工作的最有力的鞭策,是对不当行为最有效的抵制”。要以公开为龙头,让央企和金融单位在阳光下公开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阳光保廉洁。要实行两手抓,一手抓内部公开,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一手抓外部公开,让央企和金融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当前,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各界对央企和金融单位“三公经费”公开的期待。

  (作者系湖南省湘西州委党校制度廉洁性评估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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