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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全面修訂重疾險 “噱頭”保險亦將受控

20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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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保險公司向監管申請備案的重大疾病保險新產品方案“少有收到回執”,本報記者從多家保險機構處獲悉,“雖然是備案制並非審批制,沒有收到保監會的回執也可以開售,但總覺得有些忐忑。另外一些銀保渠道的產品,銀行要看到回執簽章才允許上架。”

  5月26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監管層處獲知:時隔近8年后,重大疾病保險將面臨全面修訂,包括名稱、保障責任、重疾發生率表的使用等。在此期間,監管層對保險機構上報的重疾新產品方案,將采取“審慎”態度,同時,有可能叫停部分已開售的重疾產品。

  監管態度收緊可能對主打重疾的保險機構影響較大。以友邦(中國)為例,友邦最新年報顯示,2013年保費收入前五名產品中有三款均為重疾險,合計保費收入超過16億。而一位接近友邦的人士透露,重疾也是該公司重要的利潤貢獻險種。

  多位監管層人士對本報記者透露,正在醞釀啟動重疾險的修訂改革,“肯定是一項跨年度的重要工作”。

  重疾險屬于健康險的一種,1995年引入中國內地市場。10年后,保監會指定保險協會牽頭統一定義重疾,並界定了25種常見重疾和6種必保疾病。但隨着醫療技術不斷發展,重疾險的定義和理賠條款出現與現實脫節現象,因條款滯后而產生的拒賠與投保人之間的糾紛頻發。因此,保監會將重疾修訂提上議事日程。

  “英國保險協會的重疾險操作指引做得很成熟,並每三年更新一次。我們自2005年底開始統一重疾定義,距離現在已經8年,也該修訂了。”保監會一位內部人士對本報記者坦言。

  欲PK香港標准

  一方面,重疾險條款滯后于醫療技術的發展。例如,冠狀動脈搭橋術過去必須開胸,但現在采用介入手術就可治療,同樣是冠狀動脈搭橋術治療只因未開胸保險公司如果嚴卡條款就有理由拒賠。

  另一方面,這兩年赴香港購買大額壽險、健康險的投保人越來越多,因為香港與內地病種定義互通,但與內地的重疾險相比保費少、病種多、觀察期短。

  本報記者初步統計顯示,友邦、保誠、安盛等保險公司在香港提供的重疾險,保額同樣在16.3萬美元的情況下(部分險種優惠至22萬),20年總保費平均約為7萬美元,包含的基本重疾病種都在50種以上,觀察期最多為90天。

  但據業內人士分析,香港的重疾險保障責任不包括發病率較高的心肌梗塞,因此也難以簡單直接比較。

  “即使是同一家保險公司在香港和內地的保單設計都是不一樣的。”上述監管層人士稱,希望此次修訂后的重疾產品能與香港的標准相比存在一定競爭力。

  去年底,保監會曾發布第一張《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06-2010)》,並統一用該表作法定責任准備金評估參考標准。上述人士認為,此次對重疾的改革包括在名稱上都會有改動,“這張表應該還會繼續使用,重疾改革是項繁重的修訂工作,一切以保監會公示的信息為准”。

  我國內地重疾產品發展僅20年,有較多完善空間。而當前基本醫保對癌症、心血管疾病的保障偏低,投保人對商業重大疾病保險的期望頗高。中國再保險公司(下稱中再)提供的一份交流文件顯示,目前我國重疾產品主要面臨風險集中在:保障額度與費率難以達到較好平衡,區域風險(例如東北重疾發生率高于全國20%以上)突出,以及病種定義模糊,地方法院一般傾向于保護投保人。

  中再也給出一些趨勢分析和建議,例如重疾拒賠率和通融給付率較高,主要是保險責任范圍的爭議造成,開發合理定價的輕症產品可以將部分矛盾轉移。

  嚴控“噱頭”產品

  除了對新報備的重疾產品外,監管層尤其是人身險部門對“有炒噱頭嫌疑”新舊產品都持較保守的態度。“國內保險業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好多內功都沒煉好,風險暴露點仍較多,站在消費者角度監管要把好這道關。”一位保監會內部人士近期對本報記者如是說。

  繼不久前人保財險、平安陸續推出的“霧霾險”被叫停后,另一壽險公司突出因霧霾等造成的呼吸道大病進行額外補償的重疾產品,也在不久前被監管叫停。一家大型集團公司申報一款“防癌險”亦未通過監管這一關,“性價比看起來較高,但觀察期設為兩年,這點投保人很難注意到。”一位接近該公司的內部人士說。

  監管干預的不僅是有炒作嫌疑的產品,對目前各家公司火熱推出的贈險也或將有所動作。互聯網和手機移動應用渠道興起,幾何式增長的鏈接效應所带來的潛在風險,已成為監管重點關注的領域。

  這一點保險機構內部也存在類似爭議。

  以一家壽險公司在微信端贈送保額上百萬的航意險為例,偏向創新的觀點認為這是佔領市場的好機遇,而關注風險的觀點則認為如此推廣一架飛機出險該公司客戶比例將大幅增加,風險難以控制。


[責任編輯: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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