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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泄露新股发行敏感信息 收到警示函

20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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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行发行人员需注意了,新股发行敏感信息外泄将给公司带来意外的处罚。东吴证券因发行人员泄露新股敏感信息,日前收到证监会的警示函。此外,因新股发行中存在违规行为而被罚的还有海际大和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和东北证券四家券商。

  东吴证券今日公告称,该公司日前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被出具警示函处罚。事因东吴证券在承销中小板上市企业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过程中,资本市场部的两名相关人员在询价敏感时间段与某个人投资者电话联系,该投资者实际控制的投资产品参与报价并最终获得配售。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对东吴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去年12月28日,中证协专门针对新股承销发行工作颁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下称《规范》),对主承销商从询价、路演到定价等进行了明确约束。《规范》还明确要求主承销商使用的场所,应与其他区域保持物理隔离,且具备完善可靠的通讯系统和记录系统的簿记。

  在簿记建档期间,除主承销商负责该次发行簿记建档的工作人员及对该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的律师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簿记场所。簿记建档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任何对外通讯工具,不得对外泄露报价信息。簿记建档期间,投资者咨询工作应集中管理,咨询电话应全程录音。负责咨询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报价信息。

  除东吴证券受罚外,本轮因新股发行中存在违规行为而被罚的券商还有海际大和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和东北证券四家公司。

  在日前举行的证监会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称,证监会拟对海际大和采取“3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责令处分有关人员”和“责令公开说明”的监管措施,对海际大和的计静波、陈永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还对东吴证券、东吴证券杨庆林、国信证券的张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东吴证券的池梁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对海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对国信证券的甄艺、东北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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