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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波事件番外篇已跌破底线

2014-06-04
来源:京华时报

  相关机构为吸引眼球而不惜秀下限,这种行为不仅应受到谴责,而且有必要对其进行抵制,不能再让这种有悖职业伦理、渲染性别歧视的缺德行为大行其道。

  演员黄海波因嫖娼被警方收容教育,近日事件衍生出“番外篇”:沈阳一家美容医院向媒体公布在此案中涉嫌卖淫的刘某某多组未经处理的整形照。

  这家美容院公布刘某某整形照的用意很明显,就是借此机会大肆炒作,赚取眼球,招徕生意。在这个年头,借各种噱头吸引公众注意,并不是稀罕事。但这家美容院的做法,已经跌破底线,让人恶心。

  正如有律师人士指出,刘某某并非名人和公众人物,涉及卖淫事件被抓后,相关部门和机构有责任保护其隐私权和肖像权。这家美容院如果未经刘某某同意便公布其照片,则涉嫌侵犯其肖像权和名誉权,应为此付出必要代价。即便如医院所称,刘某某之前已与医院签订协议,同意医院无偿使用其肖像,其中恐怕也不包括这种具有伤害性的形式。建议刘某某及其家属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媒体使用这些照片,同样有违职业道德精神。媒体在对此事进行报道前,应在报道新闻事实与保护公民隐私之间寻求平衡,不能为了吸引读者而曝光这类照片。哪怕媒体以批评医院的形式进行报道,却未对图片进行必要处理,这实际上也对当事人构成了伤害。任何有职业精神的媒体,都不该耍这种小聪明。

  这家美容院和个别媒体还涉嫌歧视特殊人群,违背人道主义精神。无论刘某某是“易性人”还是存在身体畸形,她都是特殊人群中的一员。对于相关特殊人群,社会应给予平等对待,尊重和保护其个人隐私。特别是,不能在公共场合或公共平台发布歧视性言论,否则等于是在鼓励或煽动其他社会成员进行性别歧视。这家美容院不仅没有恪尽保护病人隐私责任,反倒利用社会猎奇心理,曝光刘某某身份和照片,让人对其从业资格深感怀疑。

  上述这些问题,有的在现行法律中已有所体现,有的仍存在法律模糊地带,属于道德评判范畴。可以肯定的是,黄海波和刘某某涉嫌卖淫嫖娼是一回事,刘某某的性别身份及其个人隐私,又是另外一回事。人们既不能因为刘某某涉嫌卖淫,就剥夺其受法律保护的其他个人权利,更不能因为刘某某是“易性人”而对她百般歧视,把她推上舆论审判席。

  相关机构为吸引眼球而不惜秀下限,这种行为不仅应受到谴责,而且有必要对其进行抵制,不能再让这种有悖职业伦理、渲染性别歧视的缺德行为大行其道。(顾昀)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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