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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抓“行贿”,扼杀源头上的蛀虫

2014-06-06
来源:半壁江中文网 作者:子瑜

  最高人民检察院连续两次召开会议,强调扭转此前长期存在的“重受贿轻行贿”局面,将行贿犯罪查办纳入办案重点。为给打击行贿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持、将打击行贿纳入反腐重心,目前,司法部门也正在研究修改或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凤凰网 6月4日)

  十八大以来的铁腕反腐丝毫没有松动架势,打“老虎”、拍“苍蝇”那是来的铿锵有力,然而中央在长期以打击“受贿行为”为重点,却没过多强调“行贿”的危害。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所以不能仅仅把反腐核心放在“受贿”上,要扭转“重受贿轻行贿”局面,也要将矛头指向“行贿”行为,没有了“行贿”,还何来“受贿”呢?所以中央更应坚决扼杀源头上的蛀虫,避免“行贿”行为的发生。

  时下提出“要扭转重受贿轻行贿局面”,相信中央也意识到以往“重受贿”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行贿”行为,滋生了腐败。今年调转枪头,重抓“行贿”确实也看到了反腐的效果,广州市检察机关在今年一季度共查办行贿犯罪人员89人,立案查办的行贿和单位行贿犯罪案件首次超过了受贿案件总数,彰显出各地在反腐倡廉工作上“踏雪有印、抓铁有痕”般的决心。遏制腐败状况,真的必须调整反腐策略,从源头上严厉打击“行贿”行为。

  中央将打击“行贿”纳入反腐重心,遵循了反腐规律,也符合“对腐败零容忍”的要求。中央反腐的螺丝扣的确越拧越紧,为广大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也给了那些个别即将动歪念的人员当头棒喝,警醒他们做好本分事,踏实工作,不要有投机取巧“走捷径”的违法行为,时刻谨记“珍爱生活、远离行贿”,引领全社会清新的潮流气息。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则无国家”,最终扼杀源头上的蛀虫、预防“行贿”行为要依靠法制,在执行中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让“行贿者”无缝可钻,避免“行贿者”有机可乘,持之以恒“反腐倡廉”,坚决整顿干部队伍作风,以刚性制度约束,对待“行贿行为”零容忍,让“变质权力”在阳光下回归正途,防止“源头上”的腐败,真正践行“为民宗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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