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距广西玉林民间的“夏至荔枝狗肉节”还有11天,但玉林市区绝大部分的食狗餐馆已将所有带“狗”字的店名和菜单或掩盖或铲除。记者9日晚在玉林多处餐馆聚集地看到,往年摆在店门前的狗肉已经难觅,一些餐馆要么将“狗”字粘贴掩盖,要么干脆更名换牌,与“狗”脱离关系。诸如“脆皮肉”、“生闷土”等店名和菜名比比皆是,让人莫名其妙。(今日本报B04版)
全城“掩”狗——当然不是说卖狗肉的醍醐灌顶、忽然觉得这是一桩理亏的生意,而是他们对“爱狗人士”已经有了深刻的警觉、甚至恐惧。一句话,这座城市不敢光明正大卖狗肉了。
这种担心,当然不是空穴来风。2012年4月15日中午,京哈高速北京通州路段上一辆运狗车闯入两名动物保护志愿者视线。他们将运狗车拦下,在微博上召集数百名动物保护志愿者。尽管车主提供了有效检疫证明,警方也到现场告诫截车者,但直到深夜仍有志愿者坚守,最后司机只得以10万元将狗卖出去“救治”。此后,至于“刀下救狗”或在狗肉铺子前表演行为艺术,已经屡见不鲜。最新的消息说,2014年6月9日,广西玉林市新民社区,10名不明身份的外地人员,踢坏当地经营狗肉商户的大门,想强行救狗,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双方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制止了冲突。商户向多家部门出示了动物检疫证等相关证件,不明身份“救狗者”不能出示任何证件,踢门后竟然能扬长而去——于此观之,公众自然理解了全城“掩”狗背后之吊诡。
全城“掩”狗,一言蔽之,只不过是他们太怕少数“爱狗人士”罢了。
只是,若为救狗可以不择手段、无惧程序正义,这是一个何等混乱而可怕的社会?
狗是需要爱的,在人类文明的长河中,残蛮血腥确实是悖逆人性的具象,我们爱狗或者爱猫,除了理性如动物福利主义使然,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另一个温润的良善逻辑:“待禽兽以人道,就断不至于待人以兽道;肯施恩于弱势,就断不至于失恩于强势”。但任何一种爱,总是有边界有约束的,不然,泛滥过头,就成了变态的宠溺。即便不谈公序良俗之道理,看看玉林的历史,就知道所谓狗肉节,不过是传统民俗使然,并非忽然在2014年横空出世的屠狗大会。至于那些卖狗肉或者吃狗肉的,也未必是罪恶的权钱阶层,卖者靠之糊口,食者也只是惯于长期以来的饮食结构。
法无禁止即自由。如果爱狗人士强行阻止别人食用狗肉,爱狗,就成了一种暴力。在推动全社会爱狗这件事上,任何偏激的暴动,都只会将自己与仁爱越拉越远。这里无非是两个并不新鲜的前提:一则,你爱狗,更要爱人,人的权益与自由都不能尊重,对狗膜拜就是裨益公共利益的爱心?二则,爱狗之上,还有法律与秩序。情感或者信仰,是濡染与感化的过程,不能拿着刀子逼人去爱狗。
全城“掩”狗,看起来少数爱狗人士赢了,但裹挟着暴力,实在胜之不武。还是那句话,抵制不抵制狗肉节,微博微信上辩驳也就罢了,身体力行也就够了。当真带着真刀实枪去路演,就触碰了法治社会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