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6

习式改革两新思路浮现

2014-06-16
来源:

   “司法改革特区”将试点两年 习式改革两新思路浮现

  香港中通社北京6月16日电  特稿:“司法改革特区”将试点两年 习式改革两新思路浮现
  香港中通社特约记者 庄恭
  内地官方15日晚间发布司法改革七大政策导向,标志司法改革正式开始实施。导向称,中央已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等6省市先行试点。
  香港中通社记者获悉,15日发布的改革导向并非最终的改革方案。六大“司改特区”将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根据中央导向分别出台各自的试点方案,待试点结束後汇总相关经验,再由中央出台覆盖全国的司法体制改革详细方案,出台时间预计在2017年左右。
  新改革模式浮现
  与2004年、2008年两轮司法改革直接由中央出台文件不同,本轮司法改革是经由中央出台指导意见、地方进行改革试点、中央发布统一方案的路径,形成“中央—地方—中央”的新模式。
  分析人士指出,采用新改革模式的主要原因是改革难度的增大。以司法改革为例,改革提出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但改革後如何协调两院与地方利益关系成为难点,类似涉及到体制的改革向来是中共改革的敏感区。
  而不同省市的情况又不尽相同,一些地区已有多年试点经验,也有一些地区相对保守,仅靠顶层设计可能会造成不同地区的改革效果出现很大偏差,即使目前出台具体改革方案,也可能使改革在执行上遇到阻力。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对香港中通社记者表示,此次司法改革选择的六个试点地“每个情况都不一样,非常具有代表性”,例如上海是直辖市的代表,广东在司法改革上一直走在前列,青海、湖北则是西北和中部地区的代表省份,“显然,试点将为同一类型其他省市的改革提供经验。”
  纪委力量首入司法改革
  本轮司法改革体现的另一新思路是将反腐纳入改革考量。15日晚间公布的改革导向,特别提出在省一级建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这个由法官、检察官代表以及社会人士参加的委员会将负责对地方法官、检察官进行提名。
  据悉,此前在中央政法委的内部研讨方案中,地方法官、检察官的提名由省级两院负责,然而如果省级两院统一提名而不受外界监督,则有出现“垂直腐败”的风险。今年年初,习近平曾在中纪委全会上提出改革需防范腐败风险,15日的改革导向与政法委方案有明显不同。
  陈卫东表示,由於遴选委员会涵盖社会人士加入,由该委员会提名将侧重於考察法官的社会认同,法官是否廉洁公正亦在考量范围内,同时确保提名的公正性与独立性。
  改革导向中则提到,法官、检察官在任免时,将由纪检监察部门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未来,纪委将负责对法官、检察官进行廉政考核,这也是纪委力量首次纳入至司法体制改革之中。(完)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编辑]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