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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双姝盗包再吃官司

2014-06-2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香港籍曾姓、邱姓女子(上图)赴台恶搞日前被判刑5个月、拘役40日,已入监执行。检方另查出,她们抵台第一晚,在夜店行窃,昨日侦结起诉。两港女赴台恶搞冒名租屋、搬走电视、偷帽子,引人侧目,更让港人称之为「香港之耻」。今年5月,台北地院法官考量她们犯罪时未满20岁,犯后悔悟并赔偿2名受害人损失共新台币1万多元,各判刑5个月、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19万元;不过两人因没钱易科罚金已入监服刑。

  检方指出,两女今年1月19日抵达台湾的第一天晚上,就跑到台北市信义区一家知名夜店玩耍,并趁一名魏姓男子不注意之际,一人把风,一人偷走被害人装有现金、手机和提款卡的手拿包。
  被害人事后报警,但迟迟未查出行窃者,后来办案人员调阅相关监视录影画面时,刚好碰上两名女子恶搞行径大量曝光,才赫然发现就是她们犯案。台北地检署昨日侦结,认定两女犯案明确,依窃盗罪嫌将两人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由於两女目前在监,若这起窃盗案件也被判决有罪确定,法院将订出应执行刑。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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