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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通过世卫组织再评估

2014-07-04
来源: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7月4日电 (记者 董子畅)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陈冯富珍4日在北京宣布:“经世卫组织专家评估,中国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达到或超过世卫组织按照国际标准运作的全部标准。这意味着,中国疫苗生产过程、安全性、有效性均符合国际标准。”
 
  世卫组织提出,要保证疫苗质量,必须建立独立、完善、能有效行使监管职能的体系,即健全的国家监管体系(简称NRA)。自1999年起,世卫组织使用专业评估工具,采取量化指标方式对各国NRA能力进行评估,评估范围涉及监管体系、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上市後监管包括对接种後不良事件的监测、监督检查、临床试验监管、批签发、实验室管理等7个板块。目前,全球有36个国家被世卫组织认定为七板块功能全部健全。
 
  世卫组织专家组指出,中国再次以高分通过评估,说明中国已具备成熟的疫苗监管体系和较高的监管水平,且监管能力在不断强化和完善。“今天宣布的结果让我们对中国生产和使用的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充满了信心,中国疫苗将造福中国儿童和全世界儿童。”陈冯富珍表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张勇表示,在世卫组织支持下,近年来,中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疫苗全环节、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使中国的国家疫苗管理体制日趋完善,综合监管水平得到显着增强,疫苗技术研发、企业生产经营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中国会认真履行世卫组织成员国责任,支持优秀的中国疫苗生产企业“走出去”,以高效、优质的产品为中国及世界各国民众的疾病预防事业服务。
 

  当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世卫组织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以加强双方在食品安全管理和医药产品监管领域的深入合作。(完)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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