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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之父为何不敌规划之神

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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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南沙区首次提出,将在蕉门河中心区建设一座65万平方米的凤凰湖。至此,广州进入“每区至少一个人工湖”的节奏。据统计,广州规划13个人工湖,4个未开工,每区至少规划有一个人工湖。

  广州的“造湖之风”为什么越刮越盛呢?造的这些湖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与水利有关呢?客观而言,部分人工湖在景观提升方面确实有作用,但是在实际的水利功能方面则与规划愿景存在落差。

  专家学者对此颇为激愤,但无奈其中牵扯利益太大,虽然常有争议但最后都不了了之。利益之一是,造湖有利于相应地段的土地增值。增城挂绿湖、花都湖、智慧东湖、黄埔龙头湖、番禺湖均有此类作用,至于白云湖也是一个“造湖经济”的典型案例。白云湖地区合计490万平方米的土地出让收益被许给广州水投集团,来偿还其在治水时背上的巨额债务,不过,后来该地块的出让并不顺利。

  广州是否需要造这么多人工湖?在我看来,广州在水利方面最急切的问题不是造人工湖,而是治水。两者的共同点都是要花费巨额资金,众所周知的是,广州市政府在账面上早已债台高筑。面对这种情况,正常的逻辑其实是简单明晰的:钱要省着花,必须要花的钱一定用在刀刃上,并且要看到明显的效果。

  正如我们所知,多数人工湖不过是起着锦上添花的作用,这笔钱很明显是可以省下来的,为什么政府不愿意省?因为思维惯性在推动:圈一块地,挖成人工湖,卖附近的土地,在土地市场和房价上涨的趋势下,成本和收益之间有一个差价,政府自然乐此不疲。但是,在如今的经济形势下,这一招已经失灵了。因此,广州有必要明确提出削减人工湖的数量。治水当然是要继续投入,但是投入产出比要有科学的计算,治水效果达不到既定的指标则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只有这样,广州纳税人的钱才不会打水漂。

  利益之二则是,官员挥动规划之手带来的某些不可告人的油水与政绩,在这方面,广州其实有相当惨痛的教训。近日,广州某主要领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免职。一知名城市规划师在微博上批评“出事官员”不懂常识,规划“疯狂又狂妄”,山顶挖湖,山地修建百米大道。新加坡“规划之父”刘太格也曾在广州中新知识城的规划过程中遭遇挫折,他甚至一度失望地对旁人说:不要再叫我“规划之父”了,我在广州遇到了“规划之神”。这个“规划之神”毫无疑问就是掌握权力的主要领导。

  广州在城市规划方面如何管住那只“闲不住的手”?这是最为迫切需要给出答案的问题。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原本有常设委员会会议,专家们从专业角度考虑,否决了不少项目,这些专家就慢慢被“淘汰”,被取消了委员资格。委员会里面增加了相当数量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后果可想而知,专业意见不再被尊重,领导“拍脑袋”和“豪气干云”的所谓决策常常高票通过。正如中大教授袁奇峰所言:“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作用,本来是为了降低行政自由裁量权。这样一改,效果大打折扣。”

  要突破这种困境有一个前提,政府要认识到问题所在,而且愿意回到正常的规划程序上面来。如果权力为了私利和政绩一意孤行,突破困境则无从谈起。有了这个前提,突破困境可以分两步走:首先是大幅度改组城市规划委员会,削减官员数量,增加专家学者数量,而且专家学者的数量至少要超过2/3,因为这本来就是很专业的事情。其次,规划出台的过程应该加大透明度,哪些人投了反对票,哪些人投了赞成票,具体理由如何,事关公共利益,完全可以在相关部门的官网挂出来供市民查阅。

  所谓“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需要的是扎扎实实的步骤推进,而不是冠冕堂皇的自我批评。(作者系广州政经评论人士)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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