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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严格标准绝大多数P2P网贷平台可关闭

2014-07-09
来源:环球网

        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的2013年,发生了两件足以载入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史册的大事件。其一就是余额宝的横空出世,阿里联合天弘基金对传统存款方式的渠道改造,为普通投资人打开了货币基金投资的大门,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并以其为源头,彻底引爆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几何式增长;其二,从2007年就在中国诞生的最早的互联网金融业态——P2P网贷,在这一年的年末以超过千亿的市场规模,将该产品起源地的英美国家远远地甩在身后,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网贷市场。

  但与行业的蓬勃发展所相背的是,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法律建设则相对滞后,就拿目前最为火热的P2P网贷和众筹来讲,至今仍然没有在法律法规上找到其存在的法理依据。不仅如此,还时不时地会被带上“非法集资”的帽子。

  有法务界专家向记者表示,如果要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来严格执行的话,那么市场上除了银行系的平台以外,其余的所有平台恐怕都要被要求关闭,原因很简单,因为根据目前我国对“非法集资”定义,只要你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就都属于踩踏了法律的红线。

  不过如果这样一来的话,和当前国民经济的发展需求又是相悖的。长期以来,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把持了市场上金融产品生产、销售的全部份额,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讲,融资要么找银行,要么借高利贷,渠道非常单一,而且找银行也未必能够融到资。自从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来以后,这种状态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

  随着陆金所、人人贷、钱多多(qian.jiedai.cn)、红岭创投等主流平台的相继出现,一方面普通人群的投资选择更趋多样化,另外一方面对于急需融资的中小微企业来讲,又多了一条融资的渠道,解决了他们发展中的问题。所以,如果采用一刀切的办法来看待目前的中国互联网金融看起来也是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为此,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着手进行相关法规的修订工作,以为新形势下的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提供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宋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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