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下腐败来看,少有人无染,大多都有“辫子”抓在别人手里,从而形成腐败上的“恐怖平衡”,这是过去反腐败深入不下去的根源。这次公布周案,应当也是高层各方达成交易和妥协的结果。中国政治评论员邓聿文认为,此种交易和妥协,并不一定是坏事,这意味着在周案上,其反对者不得不遵循最高层的意志,实际也认可了其权威,今后不会再构成大的掣肘。但若“趁胜追击”,再把其他大老虎办下,会搞得人人自危,形成滚雪球效应,无形中刺激社会对打大老虎的期待。对习来说,即使不考虑其中风险,或者对习的个人权威大有好处,但对中共形象和执政合法性,绝对会构成巨大杀伤力。这一观点值得关注。
中国社会茫然又期待的心理下,周永康案公布了。新华社的电文是,鉴于周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纪委对其立案审查。
在这里,没有用中共常用的“同志”二字,2012年4月,中共宣布对薄熙来立案调查时,尚用了这二字,表明当时薄还是党内同志。这种措辞上的差别,有很大讲究,它或者说明周已被开除党籍,留待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确认;或者即将开除党籍。另外,电文也说中共对周是立案审查,而非调查。这也说明,对周的调查基本结束,中共已经掌握了周涉嫌腐败的证据,现在需要的是对其违纪情况进行定性审查。从这点来看,周难逃法办。
周案从最初小范围的传布,直到现在家喻户晓,已一年有余。期间真真假假,演绎过诸多传说。作为中共政治局常委级的腐败案件,公布时间其实并不算晚。因为要确定一个退休常委的腐败,需要直接和有力的证据,因而需要时间。但社会却对周案进展似乎缺乏耐心,除了反映出整个形势的诡异外,也是民间对中共反腐的不够确信,生怕这只呼之欲出的大老虎,最后被“放虎归山”或者被从轻发落。
四个关键问题
现在是否已经尘埃落定?事情还会不会有变数?我认为对周案来说,有四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
第一,为什么要公布周永康案?
今年以来,围绕着周案公布出现了几个版本,随着传言中的几次公布时间被否定,许多人开始怀疑周案最后到底会不会公布。一些人认为,周或许会平安落地,最多是党内处理,因为习近平根本打不动周这只老虎。他们之所以这么看,原因在于把近期反腐仅看作党内高层派系的权力斗争。也因此,才会有各色政治八卦和小道消息不时出笼。
周案自然有权斗的考量。但习近平的反腐是有多重目的的,包括立威和推进改革。习通过小组机制的设置,身兼多个小组组长,集党政军经济安全等大权于一身,意图就是以此强力推进改革。因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全面改革计划,中共规划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都需要通过改革才能实现。而改革并不是件轻松事,过去几年改革之所以延宕下来,无非是被既得利益和腐败所钳制,集权就是为了打破既得利益,推进反腐。正是在这点上,周案可以成为考验和衡量最高层是真集权还是假集权的标签。
假如打不动这只老虎,社会会有什么看法?人们会相信习近平能够推得动改革吗?故他的政治权威,直接与能否打倒大老虎攸关。否则,前期的辛苦和工作、雄心勃勃的改革计划与民族复兴之梦,都将付之东流,社会将会充满“幻灭感”。从这一角度说,习近平别无选择,只能打下这只大老虎。
第二,为什么现在公布周案?
关于周案,社会曾几次放风要公布了,时间都说得很确切,但随即被证明是假的。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临近,又认为周案会在四中全会公布。结果中共选在7月29日发布周案消息。这个时间点许多人都未料到。
今年1月,我在接受外媒采访及和有关学者讨论周案时,认为公布时间应该会在今年5、6月份,最多不会超过8月。以后我也多次坚持这一时间点。当然不是说我的预测多准确,理由很简单,周案拖得愈久,对习的反腐和权威会愈不利。反腐本来是很得民心的事情,若对这件众所周知的案件迟迟不公布,善意一点的会认为打虎遇到非常大的阻力,“恶意”一点的则认为本来就没想打虎,不过是骗骗百姓罢了。另外,要把周拿下,必须有杀伤力极大的证据,而这也是耗时的。
避免夜长梦多
为什么不在四中全会公布?有两个因素。一是四中全会如果讨论和公布周案,会冲淡会议主题。四中全会的主题是研究依法治国问题,以及讨论经济问题。若全会讨论周案,势必会成为委员们关注的重点。社会对周案的关注,肯定也要超过对经济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讨论。二是若周案拿到全会上讨论,能否达成一致意见也存在变数。像这样的大案,人数愈少愈能够形成一致的处理意见。中共全会除中央委员外,还有候补委员,元老以及有关部门领导参与,加起来三四百人,假如周的支持者在会上活动,极可能干扰会议的进行和对周的处理。这对习无疑很不利。在这之前公布周案,只要政治局通过,再加上和一些元老沟通,就够了。
第三,还会有其他大老虎要打吗?
周落马后,其他传言中的大老虎、老老虎等是否会被陆续拿下?这是社会普遍关注甚至期待的。但可以肯定地说,此种可能性在新领导层第一任期几乎为零。至于第二任期是否会有大老虎落网,则要看以后的情形发展。
事实上,打周的目的并不是刻意要破“刑不上常委”的规则,而是通过几件有指标意义的案件来立威,使官员感到威慑而不敢去贪。换言之,通过强力反腐,习近平的目的是建立一支不敢腐败的官僚队伍。
从当下腐败来看,少有人无染,大多都有“辫子”抓在别人手里,从而形成腐败上的“恐怖平衡”,这是过去反腐败深入不下去的根源。这次公布周案,应当也是高层各方达成交易和妥协的结果。但此种交易和妥协,并不一定是坏事,这意味着在周案上,其反对者不得不遵循最高层的意志,实际也认可了其权威,今后不会再构成大的掣肘。但若“趁胜追击”,再把其他大老虎办下,会搞得人人自危,形成滚雪球效应,无形中刺激社会对打大老虎的期待。对习来说,即使不考虑其中风险,或者对习的个人权威大有好处,但对中共形象和执政合法性,绝对会构成巨大杀伤力。一旦党因不断打大老虎而快速丧失合法性,形象轰然倒塌,最后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肯定后果也不会好,除非习届时变成第二个叶利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和他的反对者,其实利益根本一致,他们都是同船过渡,船翻了,对每个人都没有好处。
第四,周会不会移交司法处理?未来反腐会以何种形式进行?
比照薄熙来案,周无疑是要受到司法处理的。新华社的电文中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如果周只是在党内处理,公布周案就毫无意义。
本次周案的公布,同时伴随着四中全会时间和主题的公布,这实际是暗示:周会司法处理。用中共的语言说,不管职位多高,功劳多大,触犯党纪国法,就要严格依法办理。若周最后软着陆,所谓依法治理就根本没有说服力。因此,从常识来看,周被司法处理是一定的。
问题在于,四中全会研究的依法治国,对反腐意味着什么,是否会改变目前的反腐态势?现阶段的反腐呈现两大特点:一是基本围绕着周进行,落马的高官大都与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二是重“打”弱“防”,以治标为主。
随着周的落马,前一特点告一段落,对于后一点,社会争议很多。反对者认为,运动式反腐会破坏法治,而且过于从权斗考虑。客观地说,从中共腐败的严重性来说,需要有一个高压的反腐态势,但在一大帮官员落马后,尤其是周案水落石出,反腐到了一个阶段性转变的时候,须从目前运动式反腐逐渐转向制度建设,出台一些治本意义的制度和措施。四中全会是否在这方面有部署和落实,是一个观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