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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自由结匯利好粤港澳自贸区申报

2014-08-08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记者李苑立报道:南沙新区昨对外宣布,根据国家外匯管理局颁发《国家外匯管理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匯资本金结匯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匯发【2014】36号)文件精神,自8月4日起国家外匯管理局在国内16个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匯资本金结匯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南沙新区是广州唯一试点的地区。政策启动首日,南沙新区已成功办理1宗意愿结匯业务。该政策试行后,南沙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将享受与中国(上海)自贸区外商投资企业同样的资本金结匯政策,这意味着广东申报粤港澳自贸区、打造珠叁角金融圈更进一步。

  外商投资南沙100%结匯

  据介绍,意愿结匯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中经所在地外匯局办理出资权益确认的外匯资本金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匯。南沙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外匯资本金意愿结匯比例暂定为100%。本次外商结匯改革试点有四个方面,一是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匯资本金意愿结匯。试点地区内註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将已办理出资权益确认的外匯资本金意愿结匯。二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结匯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试点地区内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外匯资本金结匯后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叁是简化银行办理企业结匯资金支付审核。四是进一步便利其他直接投资项下外匯账户资金结匯及使用。

  南沙凸现自贸区优势

  截至目前,以南沙为主要区域的粤港澳自贸区申报尚未得到国务院的批覆,但南沙区相关负责人认为,本次新政策在南沙新区全面推行,是自贸区创新的重要举措,与非自贸区地区相比,南沙已有多项优势,如能更好地满足新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求,便利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业务;能为南沙新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规避匯率波动风险的政策空间,大幅降低外匯资本金的匯兑损失;可加强外匯监管部门对人民币支付的真实性审核和结匯资金的流向监控,做到结匯自主等。这为自贸区的建设提供了重要基础。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曾进泽表示,此项改革为入驻南沙的企业创造了更好的国际贸易环境,为银行开展创新业务、拓展国际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推动了南沙新区创造更多的合作红利,对南沙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和新区招商引资工作产生积极推动作用,南沙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商业银行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责任编辑: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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