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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更严厉控制进口不合格食品企业

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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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将对进口不合格食品企业采取更严厉控制措施 

  中新财经广州8月8日电 (记者 郭军)记者8日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近日正式公布实施的《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公告2014年第43号),中国将强化对违规进口食品企业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
 
  近年来,随着食品进口量的不断增加,不合格进口食品的检出批次也在不断增加。《细则》实施後,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将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各类食品安全信息,经研判後,记入进口食品企业的不良记录。
 
  这意味着,对不合格进口食品,国家质检总局将不仅仅是在网站定期公布“不合格名单”,也将对照《细则》规定,对不良记录所涉及企业、国家或地区采取对应的处置措施,并对全国汇总发布。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对各级别不良记录所涉及企业和产品,也会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置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要求进口商提供进口食品涉及不合格安全卫生项目的检测报告;更进一步,会要求进口商提供全部进口食品对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所涉及的全部安全卫生项目的检测报告,最长可达12个月。
 
  当不良记录进口食品企业满足解除控制措施条件的,可向其工商注?地或最近12个月内有进口食品贸易记录的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解除风险预警。
 
  经直属检验检疫局、国家质检总局分级风险研判,认为其风险已不存在或者已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时,由国家质检总局解除风险预警及控制措施。
 
  广东检验检疫局建议食品进口企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最新变化,密切关注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同时,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准备进口的食品是否符合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此外,还要做好输华食品采购、运输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控制,尽量避免因食品标签、说明书等原因,造成所进口的食品不合格。(完)
[责任编辑:香港商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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