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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借反垄断对外企施压论难以立足

2014-08-08
来源:南方都市报

   继微软、高通因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后,近日,发改委针对克莱斯勒、奥迪存在的垄断行为,对奔驰的调查也开始展开。同时,已经完成了对日本12家企业垄断案的调查工作。

  对于中国反垄断部门近段时期开展的这一系列正常执法行为,有海外媒体却认为,外资身份是此类企业屡屡“中招”的直接原因,还有个别媒体甚至称这是“中国利用反垄断法对外资企业施压”。

  反垄断炮火如此密集地打向外企巨头在华的垄断行为,招致一些议论甚至奇谈怪论再正常不过。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本身有其游戏规则。作为市场经济一分子的企业无论在哪个地区、哪个国家违背游戏规则都必须受到惩罚。“外资企业身份”,以及“世界企业巨头”等头衔不是保护伞,也不是护身符。

  笔者多次提醒包括外企在内的所有经济人。一定要适应中国社会经济的新转变和新常态。从发展方式上来看,过去十年政府主导的大投资,货币信贷大投放,资源能源掠夺式开发的宏微观环境都已经不复存在了。过去那种有市场无法制,有法治无执行力;选择性执法,容易钻法律空子漏洞的局面已经一去不返。再采用以前思维做生意、搞经营、进行投资创业办企业,绝对走不远、搞不好,没有出路和前景。

  所有经济人都要迅速转换思维观念,跟上中国整个宏微观经济大环境的转变,把精力放在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做实业搞实体上,放在技术革新创新上,从中获取稳固、持续性的经营利润回报。过去那种热衷于投资投机、钻法律空子、违法非法暴富、一夜暴富的机会将很难寻觅到了。

  长期以来,外资企业在中国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必将难以为继。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建设资金匮乏,市场极度不完善,为了吸引外资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土地出让、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那个阶段是必要的。但是,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实力已经大大增强,市场经济日臻完善,特别是法制已经相对健全。外企的超国民待遇已经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再享受这种超国民待遇不仅对国内企业是严重不公,使得国内消费者利益受损,而且是一种破坏市场经济规则法制的行为。比如:外企巨头们在中国销售的商品价格远远高于全球其他市场,任意宰割中国消费者,并且在汽车、软件、通讯设备上涉嫌垄断市场、垄断价格,是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

  在近期查处的垄断行为中,一些企业在欧洲等全球市场已经被查处过,并被高额罚款。在欧洲这些地区包括媒体在内并没有什么反应,而中国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为什么反响如此强烈,为何就如此诟病呢?正常的执法行为,不应该被肆意歪曲和过度解读。反垄断面前没有特殊企业,只有强力反垄断才能维护市场公平,才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中国对外企发起反垄断调查是正常的执法行为,所谓借助反垄断对外企施压的论点难以成立,完全是无中生有、别有用心的主观臆测。

  当然,从这一点上说也有值得反思之处。中国2008年实施《反垄断法》,时隔6年之后突然发起对外资一轮猛烈的反垄断调查,当然让其“不舒服”,也让外界出现猜测。如果法律颁布后,无论外企还是内资,反垄断调查经常化、常态化,就会使得各类企业习惯了这个常态化的执法环境,外界也不会大惊小怪、胡乱猜测了。

  同时,应该加大对汽车等传统行业的反垄断力度,但对于互联网技术、软件技术等高科技行业进行反垄断调查应该慎之又慎。中国这一轮经济转型,重点就是要将经济转向创新创造上,进口高科技技术,借助外力实现科技创新至关重要。

  再者,在加大对外企反垄断调查的同时,应该继续加大力度对垄断性国企展开调查,比如:电力、石油石化、通信、金融等行业的垄断行为。

  余丰慧(知名财经金融评论员)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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