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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9月1日起涨价

2014-08-1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9月1日起,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其中,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化肥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数据显示,我国天然气市场供求形势依然偏紧,2013年进口天然气530亿立方米左右,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30%。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未来一段时间国内天然气需求仍将快速增长,供求矛盾依然突出。国家决定按照2015年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进一步提高存量气价格。
 
  这次因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但对用气工业企业而言,用气成本会有所上升。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这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部分落后产能。而且,由于调整后的气价与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仍具有竞争力,因此气价调整对工业企业整体影响有限。
 
  国家发改委表示,对出租车行业而言,气价提高后车用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相比,仍具有明显优势。气价调整对出租车成本增支的影响,由各地根据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疏导前统筹考虑当地用油、用气车辆燃料成本差异和补贴等情况,以及经营者承受能力,由地方政府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调整影响。
 

  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继续按现行补贴政策执行。对供热和发电企业的影响,将通过理顺供热和发电价格,由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以及对个别确有困难的企业给予适当气价优惠等方式统筹解决。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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