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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基本法標準 沒有所謂國際標準

2014-08-14
来源:香港商報 殷翔

  在主流民意強烈反占中、要求依法普選的局勢下,泛民和占中極端派的綑綁有松脫迹象。然而占中炮制出的所謂政改「國際標準」,仍成為政改進程的攔路虎。實際上,以全球民主和選舉史來看,從來都沒有什麼通行的國際標準,而是各具特色,各適其適。特首選舉作為中國的一個地方選舉,引用任何國家選舉辦法也明顯不適用。基本法對本港普選模式的相關規定,是唯一均衡保障各界利益、保障香港穩定繁榮、符合香港實際、具有可實施性的法定標準。泛民亟應回歸依法普選的宗旨,莫再執着於子虛烏有的「國標」,才能真的順應主流民意促成普選。

  政改討論進入關鍵節點,本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正式就本港政改作出決定。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昨日表示,如果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列明提名門檻要獲得提委會過半數支持,也希望各方冷靜商討,是否一定不符合國際標準。此意見顯示部分泛民終於略轉務實,對所謂「國際標準」有所反思。

  全球普選制度千差萬別,因為各地經濟、民情千差萬別,所以不可能有什麼通行的國際標準。只有適應當地情况的選舉制度,才是最好的民主制度。橘生長於相適應的淮南水土之上,甘甜芬芳;硬生生移植於不適應的淮北地區,就只能變種成酸澀的枳。就如在英美等地表現典範的民主制度,硬生生移植於中東、東南亞,反成內亂和分裂的禍根。并不是民主本身有何不對,而是因為具體制度不適合當地實際情况。占中派短期內拼湊炮制出一個史無前例的「國際標準」怪胎,就強行要在香港實施,簡直是拿700萬市民的命運來「教飛」。

  再則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區,香港政制發展必須遵循中央的法定制約權、必須首先符合國家整體利益,移植國際上任何國家的選舉制度都不適合。拼湊所謂國際標準來硬套香港政改,由一開始已是張冠李戴,削足適履。而且到底什麼是國際標準?因為史無前例,也就變成極少數極端政客任意操縱的工具,任由所謂「專家組」獨家判定。「國際標準」成為極端政團牟取自身政治私利的工具,也就可想而知。

  反對派一直要求以「國際標準」取代基本法標準,說來說去,本質是要削弱、繞過基本法規定的提委會對特首候選人的法定權力。說來說去,是因為反對派代表沒信心通過公平競選,勝出提委會選舉成為正式候選人。基本法作為本港憲制基礎,規定提委會擁有完整提名權,實有其必要性和深刻含意。本港政制基礎是各界權利均衡。在此原則之下,現有社會運行機制獲得最大穩定性,香港繁榮穩定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由全港各界別公開、公平推選出的代表組成提委會,再由提委會選出特首候選人,是最能體現各界權利均衡法定宗旨的選舉制度,是保持香港穩定繁榮的重要前提。提委會提名制度,既具有廣泛代表性,又完全符合民主原則,且符合香港的實際需要,是唯一具有可行性的選舉制度。泛民和中央的溝通能否具有實效,實有賴於泛民能否回歸法定框架,放弃所謂國際標準,回歸基本法標準。

  香港商報評論員 殷翔

[责任编辑:黃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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