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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文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2014-08-19
来源:

   文化部等三部委首次发文出台政策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中新社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 应妮)中国文化部19日在京举行发布会,就文化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印发《关於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4〕27号)予以解读。据悉,这是在国家层面首次发文对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实施意见》在贯彻现有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和需求,从五个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培育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优势和创新意识,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激发其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是优化文化市场环境、加强人才培育、拓宽营销途径,推进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营造有利於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市场、人才和社会环境。
 
  三是在巩固和深化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方式,支持债券融资、小额贷款、股权投资、金融中介等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拓宽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
 
  四是加大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创新财政支持手段,研究完善文化领域税收政策,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五是立足现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丰富社会组织服务手段、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合作、完善政府部门工作机制,构建多层次的公共服务环境。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在解读中指出,《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鼓励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等新兴创业载体的发展,充分肯定了互联网这一虚拟创业载体在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并将其放在与实体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集群同等重要的位置。
 
  同时,《实施意见》还明确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一个突出亮点就是首次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明确要求完善相关扶持措施,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政府采购。目前,文化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正在抓紧制定过程中。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小微文化企业金融服务的重点工作。即以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服务机构作用等为切入点,在巩固和深化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基础上,促进怠企对接,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并大力支持债券融资、小额贷款、股权投资、金融中介服务等的发展,不断改善小微文化企业融资环境。
 
  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指出,据抽样调查测算,目前中国小微文化企业的数量已占到文化企业总数的80%以上,实现增加值约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60%。加上200多万文化类的个体创业者、经营者、工作室,小微文化企业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贡献将大大高於这个比例。(完)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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