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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明介绍深圳政改座谈会两方不同声音

2014-08-24
来源:中新网
  中新社香港8月23日电(记者 赵建华)21日到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深圳举行有关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等中央有关部门官员认真听取了香港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也释放了一些重要的、权威的信息。与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一起参与座谈和交流活动的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主任张晓明23日在香港介绍了会场内两种不同的声音。
 
  当晚,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在港举行该会40周年会庆典礼,应邀出席典礼的张晓明向与会者介绍了深圳座谈会的情况。
 
  张晓明说,总的感觉是,座谈会内香港各界代表人士发表的意见,与座谈会外香港社会的讨论情况大体吻合。所不同的是,会场内主张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处理政改问题的声音要大得多,主张按照所谓“国际标准”规定普选办法的声音要小得多。
 
  张晓明说,如果要对两种主要意见的话语逻辑或思维逻辑做一个梳理的话,可大致描述如下:正方观点认为,香港的普选来源于基本法,普选制度应当把基本法作为法理基础或唯一法律依据;“一国两制”下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普选,世无先例,普选制度应立足于香港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行政长官普选制度是一种地方选举制度的事实,妥善处理好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张晓明说,正方认为,保障国家安全是设计香港普选制度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义务,从香港的社会政治现实看,也确有必要;行政长官地位崇高、职责重大,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而不能由与中央对抗的人担任,普选制度应当为此提供相应保障;坚持基本法规定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强调机构提名、集体意志、少数服从多数,符合基本法的规定,体现民主原则,也是防范可能出现的政治对抗风险、宪制危机风险和民粹主义等风险的需要。
 
  张晓明介绍说,反方的基本观点和逻辑是:反对假普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确定的普选办法很有可能是假普选——早在一年前甚至更早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把这顶帽子扣上了,尽管当时普选方案还“八字没有一撇”;为了防范假普选,他们提出了所谓“国际标准”——尽管这个标准也在不断地调整,起初比较多地强调公民提名,后来提出“三轨提名”有其一即可,最近也有一些人表示愿意在基本法的框架内提出方案,“国际标准”可改为不能有“不合理限制”;判断是否属于“不合理限制”的主要标准,是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不能高出他们预计的可能在提名委员会得到支持票的比例,1/8或者少于1/8可以,略微高一些也可以,过半数绝对不行——因为这样的话他们的人就出不了闸,就是政治筛选;最好提名委员会的规模、构成、产生办法也作出大变,这样才可确保他们的人出闸,否则提名委员会就没有广泛代表性;如果不答应他们的要求,特别是不能过半数的要求,他们就要发动“占领中环”等激进违法抗争活动。
 
  张晓明说,分析这两种逻辑,从起点来说就是不一样的,一个实,一个虚,前者是基本法的规定,后者是“假普选”的假设;中间考量的因素也是不一样的,一个更多的是考虑怎么规范中央和特区关系的制度要求,一个更多是考虑是否有利“自己友”成为候选人;结论自然也就大相径庭。但是究竟那一种逻辑更合理,或者说更合乎逻辑,经过理性比较,是不难回答的。
 

  张晓明说,上述两种对立的意见,说到底是由于思想上对“一国两制”存在的不同认识造成的。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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