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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訊12小時 張顯耀訊后請回

2014-08-30
来源: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台北地檢署偵辦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涉泄密案,訊問近12小時后昨日凌晨將他請回。北檢發言人黃謀信說,之前的「限制居住」已夠,因此未做其他強制處分。張顯耀當天受訪表示,庭訊內容涉及偵查不公開,不便透露。
 
  台北地檢署28日傳喚張顯耀后,不久就到張顯耀的大直住處等7處地點搜索調查,傳喚張顯耀以及他的幕僚陳宏義等3名證人到案,以厘清案情。
 
  馬英九昨日出席台軍楷模表揚活動,在談話中特別提及張顯耀疑涉泄密案。他表示,這只是兩岸關系發展中的小波瀾,台當局相當重視兩岸關系,一定會秉持勿枉勿縱的態度來處理,也會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持續推動兩岸關系。
 
  不過,針對馬英九對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采取「無罪推定」的說法,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日上午表示,張案凸顯馬政府對大陸關系出了問題。
[责任编辑: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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