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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發局提港金融拓內地9建議

2014-09-09
来源: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黃兆琦報道:CEPA為金融業帶來機遇并推動本港經濟增長,對本港經濟貢獻巨大。金發局最新報告強調CEPA有發展空間,建議在CEPA框架下引入負面清單概念、設立投資基金互認機制、允許在內地分銷可投資於香港上市股票的開放式互惠基金等,進一步深化兩地金融合作,以支持本港銀行、證券、期貨、資產管理和保險業發展。

  報告稱,金發局充分考慮業界意見后,提出9項具體政策建議,包括引入負面清單概念;設立投資基金互認機制;允許在內地分銷可投資於香港上市股票的開放式互惠基金;把容許設立异地支行和全資保險代理公司的範圍擴大至廣東省以外;容許香港中小型證券及期貨商和介紹經紀商進入內地;放寬香港保險公司在內地有關成立合資企業和進行證券投資的限制。金發局相信,有關政策建議將進一步支持本港銀行、證券、期貨、資產管理和保險業,并深化內地與香港兩地金融服務業的合作。

  設异地支行措施發展成熟

  金發局主席史美倫說:「政府一直致力透過CEPA和其他各方面,推動內地有關金融服務業市場的進一步開放。現時在CEPA的框架下仍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有待業界把握機會作更深入的開拓。」

  假如CEPA能仿效上海自貿區的負面清單,金發局認為,將有助包括香港在內的粵港澳自貿區發揮最大潜力。CEPA補充協議六允許香港銀行於廣東省設立「异地支行」,目前香港銀行在廣東省已經建立了大約60家這類型的支行,金發局認為有關措施已經發展成熟,可考慮逐步擴大實施至內地其他省份。

  此外,CEPA補充協議七讓港股組合ETF在內地推出,為進一步深化內地與香港之間開發金融產品的合作和提高內地投資者投資管道的多元性,金發局建議允許本港金融機構通過夥伴合作的形式,在內地推出以投資香港上市股票為目標的開放式互惠基金。局方又建議,在內地和香港成立和註冊的投資基金,可以在對方市場進行銷售。

  降低港保險公司進內地門檻

  本港保險公司進入內地保險市場門檻極高,CEPA要求香港的保險公司必須最少有50億美元資產及不低於30年營運經驗,滿足這要求的保險公司只能以合資企業形式進入內地,并持有該合資企業不超過24.9%股權。報告建議把門檻別降低至最少20億元人民幣資產、不低於20年的營運經驗、和最高可以持有國內合資保險公司50%的股權。報告又期望CEPA放寬香港保險公司人民幣保險資金在內地的債券、股票及其他金融資產的投資管道和現有限制,進一步實現在岸人民幣投資常規化。

  不少本港中小型證券和期貨商不斷爭取降低到內地經營的門檻,金發局建議,CEPA容許本港中小型證券和期貨商通過夥伴合作形式進入內地市場,以滿足進入內地市場的相關資本要求和營運經驗等門檻。報告亦建議,引入介紹經紀商和執行經紀商的安排,即由香港的介紹經紀商收取客戶的資金及訂單,將訂單傳遞到內地的執行經紀商,再由內地的執行經紀商進行股票和期貨的落盤和結算,措施可先在廣東省,特別是在建議中的自貿區先行先試。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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