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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三企遭罰 1.14億

2014-09-10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在披露針對汽車保險行業的反壟斷調查情况后,中國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再度對實施價格壟斷的國內企業亮劍。不到一周時間里,國家發改委接連開出兩份億元級別的罰單。

  記者9日從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獲悉,該機構已責成吉林省物價局對吉林亞泰集團水泥銷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東水泥吉林有限責任公司三家水泥企業實施價格壟斷的行為,依法罰款共1.1439億元。

  頻繁密會約定價格

  據介紹,2013年3月以來,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對一些地方水泥行業存在的價格壟斷行為,組織開展了反壟斷調查。

  經調查,2011年4月14日,北方公司與亞泰公司、冀東公司的相關人員在亞泰公司召開會議,商定區域水泥(熟料)價格及執行政策,形成了《吉林省重點水泥企業區域價格制定會議決議》,約定外銷熟料出廠價格按每噸300元執行,進入遼寧區域熟料出廠價格不低於每噸300元。

  會議還形成了長春、松原、磐石區域水泥價格決議,三家公司約定自2011年4月16日零時起水泥價格全部調整至最新執行價格,并制定了《長春、松原、磐石區域水泥價格執行表》。

  該會議還暫定2011年4月25日三家公司在冀東公司確定吉林區域5月份水泥執行價格及執行政策。在亞泰公司2011年4月15日向長春區域各部門、明城銷售部下發的水泥價格調整執行通知中,明確提出與北方公司、冀東公司達成價格執行約定,并附有區域水泥價格約定執行表,列明了北方公司和冀東公司不同品種水泥的銷售執行價格。

  另查明,2011年5月11日,北方公司與亞泰公司的相關人員在亞泰集團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召開會議,商定通化、白山區域水泥價格,并形成了《2011年吉林省水泥行業通化、白山區域第二次價格制定會會議紀要》。

  會議還建議2011年5月26日針對區域市場運行情况進行研討及確定下一階段市場價格。

  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表示,亞泰公司、北方公司和冀東公司通過頻繁召開會議的方式,商定水泥的銷售價格,并在經營中執行了會議決議約定的價格,達成并實施了價格壟斷協議,違反了中國《反壟斷法》的規定,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下游產業和消費者的利益。

  損害有限罰款僅過億

  考慮到中國水泥產能過剩的情况,上述三家公司達成并實施價格壟斷協議持續的時間不長,對市場競爭的損害限於一定的區域範圍,據此,對不積極配合調查的亞泰公司、冀東公司處以2012年度銷售額2%的罰款,分別計6004萬元和1338萬元。對能夠配合調查并積極整改的北方公司處以2012年度銷售額1%的罰款,計4097萬元。

  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透露,下一步,該機構將責成有關地區反壟斷執法機構對已經查實的水泥企業價格壟斷行為依法進行處罰,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或影響上市企股價

    公開資料顯示,吉林亞泰集團水泥銷售有限公司是亞泰集團全資控股子公司,註冊資本為5000萬元;冀東水泥吉林有限責任公司為冀東水泥的全資控股子公司,註冊資本為1.3億元;北方水泥則是港股上市公司中國建材的所屬子公司,是其在北方區域著力打造的大型水泥企業集團。

  上述三家企業受到處罰,勢必會對上市公司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

  截至昨日收盤,冀東水泥報8.82元漲0.68%;亞泰集團報4.41元漲2.56%;中國建材平收報7.71港元。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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