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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反腐”终究是个一厢情愿的段子

2014-09-12
来源:新闻晨报

   知风

  河南正阳县委书记赵兴华失窃100余万元的案件,令王胜利小偷团伙“名声大噪”。他们专门行窃官员的住宅和办公室,至少盗窃过驻马店5个县的多名县处级官员。该盗窃团伙被破获后,却因为当地警方和被偷窃官员各有“软肋”,令简单的盗窃案衍生出一系列的生态链。这一生态链的背后,是腐败、权力、利益的纵横交织。(9月11日《新京报》)

  当盗窃案牵出腐败官员时,坊间流传开了“小偷反腐”。实际上,“小偷反腐”既是罪犯的某种侥幸心理,也是坊间的一句笑话。那么,为何“小偷反腐”还是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其中的原因,可能就是“小偷反腐”不像制度反腐,它不需要程序正义,毫无章法且不择手段; 它不管“目标”的后台有多硬,关系网有多复杂,或有的放矢,或歪打正着,根本不知道谁会被撂倒。现在看来,这种想法还是脱离了现实背景。当腐败、权力、利益交织成“生态链”时,“小偷反腐”不是被法律所否定,而是被“腐败生态链”消解;盗贼虽然不能沾“反腐”的光,但“江洋大盗”却有可能变成小毛贼。

  人们为“小偷反腐”叫好,还是低估了某些地方官场腐败的程度,以为揭露了腐败就能惩治腐败。其实不然。如果从官场腐败的“宏观层面”解读觉得一言难尽的话,河南正阳“小偷反腐”的生态链足以让人们看到,小偷、官员、警察,每个人都有“软肋”被别人拿住。

  且看一起盗窃案是如何演变成一出“戏中戏”的——案犯被擒获,交代出在正阳县委书记赵兴华处窃得100多万元。当地警方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和赵兴华本人取得联系,赵兴华听完汇报后表示被盗,但没那么多,就几千元钱而已。得到“暗示”后,办案警察迅速修改了笔录,由赵兴华直接签字,原本100多万元的被盗数额,修改成了6040元。在这其中,并非下级服从上级那么简单。负责此案的刑警队大队长朱玉东之所以如此俯首听命,是因为正阳县委书记赵兴华拿住了他的软肋——2009年1月,在原正阳县公安局长姚华银的帮助下,朱玉东被提拔为派出所所长。朱玉东为表示感谢送了姚华银10万元。为了以后继续得到提拔照顾,朱玉东于2009年中秋节、2010年春节前分别送给姚华银人民币5000元、10000元。对此,正阳县委书记赵兴华都知道。正所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简直就是蛇鼠一窝。

  更令人担忧的是,在这个利益链条中,朱玉东、赵兴华都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从该盗窃团伙2012年底被破获、直到2014年2月才结案来看,拖这么久本身就有些不太正常,其中遇到的干扰和阻力可想而知。而警方和检察院调查这么久,今年3月底,王胜利团伙盗窃案在正阳县人民法院开庭,正阳县检察院提请的起诉书上,依然没有对“6040元”这个数字进行更正。可见在这场较量的结果,很可能还是幕后的人为“运作”所致。

  如此利益相关的官场“腐败生态链”,让“小偷反腐”是不是靠得住、算不算“反腐”的讨论都失去意义。但是,这却反映出反腐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当权力体系在一定范围内结成互相掩护的同盟时,内部的监督制度和应有的自律自觉都成了空话,即使在腐败行为不慎暴露时,也会被“内部消化”。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来自群众还是体制内部的揭发举报,往往就会石沉海底、无人问津。这就必然会让腐败团体有恃无恐、愈演愈烈。以此,我们就能体会到中央巡视组对于反腐败的意义,看到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策略——一系列大案要案被公诸于众,反腐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威慑力。在这样的形势下,无需在乎“小偷反腐”的作用,相信制度反腐一定会抓住官场腐败的要害,点到腐败官员的“死穴”。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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