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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年内须通过三年资本补充

2014-10-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为引导证券公司落实关于资本补充和流动性风险的监管要求,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实力,防范流动性风险,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4年10月10日在武汉召开“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机制及流动性风险防范座谈会”,交流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案例,研讨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压力测试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

  据中国证券网消息,近60家证券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证监会[微博]派出机构参加本次会议。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证券公司必须充分认识资本补充机制的重要性,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年内必须通过经董事会批准的三年资本补充规划,三年内要将资本至少补充一次,建立资本补充与管理机制。同时,证券公司要充分利用挂牌上市、发挥股东和潜在股东的作用实现增资以及资本积累三条资本补充的主要路径。资本补充计划要与公司战略定位、改善公司治理和股权激励、创新业务发展及客户结构相结合,证监会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证监会基金机构监管部以及各自律组织要积极开展相应工作,支持证券公司资本补充,形成合力。

  张育军主席助理指出,加强风险管理和流动性管理是创新发展的前提。三次创新大会中,都强调要把创新发展与风控同步进行,始终要求证券公司要把风险控制和流动性管理放在重要位置。这次会议是最近两年来第三次关于风控和流动性管理的专题会议。风控与流动性管理是行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和生命。证券公司要持之以恒抓好风控和流动性管理,把压力测试作为风控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融资类业务的风险管理。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融资类业务的检查与执法。所有机构应高度重视并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加强风控和流动性风险防范,为创新发展创造扎实的基础条件。

  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分别就鼓励证券公司补充资本、完善资本补充机制的有关政策、规则进行了解读。来自高盛高华、银河证券、中原证券、光大证券和九鼎投资的专家分别介绍了国内外资本补充的实践经验,沪深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负责人介绍了对支持行业资本补充的考虑。在流动性风险防范方面,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分别通报了融资类业务风险状况及流动性风险监管要求和证券公司流动性压力测试情况,来自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国信证券和国泰君安的专家分别介绍了证券公司融资业务发展及风险管理情况,来自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兴业证券的专家分别介绍了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压力测试的实践经验。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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