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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下放境外投资项目权限

2014-10-1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0月15日,《江苏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在企业“走出去”领域,省级下放诸多权限。

  除了优化申报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外,《办法》明确“备案为主、核准为辅”是为江苏未来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办法》规定,江苏省辖市发改委备案权限由原先过渡时期的3000万美元扩至1亿美元,备案机关在原先的省、省辖市发改委的基础上增加省直管试点县(市)发改委。

  “走出去”的境外投资项目,将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项目,即实行“网络备案”,原则上通过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申报。对因有商业机密等特殊要求的,企业可以纸质备案申请材料办理备案手续。

  此外,《办法》还将原先需求较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简化,其中省发改委办理项目备案转报或备案的时限缩至7个工作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截止2014年10月前,江苏企业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突破250亿美元,实际对外投资规模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三,投资和贸易涉及到全球2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其中,2014年1-9月,江苏境外投资项目数达552个,中方协议投资额54.7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22.9%和15.6%。

  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郑晓荣表示,在“走出去”中,民营企业是江苏境外投资合作的主体,2014年民企在境外投资的项目426个,中方协议投资额43.4亿美元,占全省比重分别为70.4%和70.7%。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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