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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測算:噸煤外部損害成本達260元

2014-11-0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11月4日),國際環保機構自然資源保護協會 (NRDC)在京發布“中國煤控項目”的最新研究成果 《2012煤炭真實成本》。這份以2012年最新可得數據為基礎的研究報告稱,按目前中國煤炭生產、運輸和消費的技術及末端治理情況估計,噸煤產生的環境和健康影響為260元。
 
  中國煤控課題組認為,應通過制定合理的煤炭生產和消費的環境稅費,將外部損害成本內部化。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級顧問、研究員周鳳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未來我國可能針對煤炭增加碳稅和環境稅。
 
  煤炭消費外部成本占64%
 
  據悉,上述研究是由清華大學、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國家氣候戰略中心、中國水利水電科學院、北京大學醫學部、社科院及煤炭科學研究總院等多家單位共同完成。
 
  上述報告稱,與體現供需關系的經濟成本不同,煤炭利用導致的大部分環境和健康成本并沒有體現在目前的定價機制中,成為隱藏在價格身后的真實成本。“本研究結識了這部分隱藏的真實成本,為制定合理的煤炭等化石燃料的定價機制提供了分析基礎。”
 
  報告詳列了煤炭生產、運輸及消費過程中對于水資源、生態以及人體健康等產生的損害,并在量化分析的基礎上,對不同領域的損害進行了貨幣化和加總。結果顯示,按目前中國煤炭生產、運輸和消費的技術及末端治理情況估計,噸煤產生的環境和健康影響為260元,其中煤炭生產的外部損害成本為66.3元/噸煤,約占25%;煤炭運輸的外部損害成本為27.8元/噸煤,約占11%;煤炭消費的外部損害成本為166元/噸煤,約占64%。
 
  NRDC能源、環境與氣候變化高級顧問楊富強在發布會現場強調,260元的外部成本也是低估的,研究報告“取的都是底線”。
 
  “我國現行的煤炭機制雖然部分考慮了這部分成本,但是現行稅費的定價程度還不足以把這些外部成本內部化。”參與上述課題研究的主力成員、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副教授滕飛表示,目前我國煤炭定價機制中,環境稅費僅30~50元/噸煤,并且絕大部分集中在生產端,煤炭消費側的排污費僅為5元/噸煤左右,而煤炭的外部社會成本中,有64%發生在煤炭的消費側,約為166元/噸,遠高于現行的排污收費水平。
 
  應合理制定環境稅費
 
  上述報告稱,未來中國需要進一步改革化石燃料和煤炭的定價機制,特別要加強煤炭消費環節的排污稅費水平,包括碳稅。
 
  中國煤控課題組認為,應通過制定合理的煤炭生產和消費環境稅費,將外部損害成本內部化,利用價格的手段調整煤炭的合理生產與消費,從而實現能源結構的調整和優化。
 
  滕飛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目前的水平上,排污稅至少要提高5~10倍才可能比較合理地體現煤炭在消費側外部的成本,“這是我個人的看法,內部還沒有進一步討論。”
 
  對于環境稅費提高多少才合理及如何實施的問題,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級顧問、研究員周鳳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個問題比較復雜,過高地增加稅費對能源結構的影響是明顯的,可是國家的經濟競爭力短時間內會受到影響。”
 
  周鳳起稱,考慮到中國煤炭消費量仍占全球的50%以上,征環境稅費對于中國經濟發展的影響是長期的,長期來看,煤炭消費占比會逐步下降,但是短期內還是需要有步驟有策略地進行調整。“估計未來我國增加這方面的稅費有兩種:一種是碳稅,一種是環境稅。因為環境稅主要解決當地環境污染的征稅問題,碳稅主要是全球環境污染,兩種可以合并在一起,但分開可能更容易處理。”
 

  不過,據記者了解,目前尚無煤炭環境稅費加征的明確時間表。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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