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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長58萬雇人網路攻擊區委領導

2014-11-05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訊 昨日,原東莞市南城公安分局局長魏向民、副局長孔逸鴻涉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罪,在惠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此前,南方都市報曾獨家報導魏孔二人因涉嫌策劃網路謠言而被查。本案審理過程中,這一細節被證實。庭審中還首次道明瞭“南城李文林妨害公務案”背後真相:為村民維權的李文林,在魏、孔二人指示下,被以“冒用他人身份證”傳喚。傳喚過程中,李某林受重傷(後被鑒定為九級傷殘),此後被定為涉嫌妨害公務,被長時間羈押。

  曾幫擔保公司追債,事後受賄2萬

  據悉,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受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審查起訴此案。檢方提供的起訴書顯示,兩被告涉貪污受賄和濫用職權兩罪名,其中在貪污受賄方面,檢方審查查明兩名被告主要有兩個犯罪事實。

  其一是利用職權幫助擔保公司追債,並收取賄賂。起訴書稱:2010年下半年,東莞某知名實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與黃某桃產生經濟糾紛,該集團的張某凱遂找到時任南城公安分局局長魏向民,請求幫其公司追回損失。魏向民指示時任南城刑事員警大隊大隊長的孔逸鴻跟進此事。次年9月,南城分局民警調查發現黃某桃曾轉帳500萬給練某強,魏向民、孔逸鴻獲悉此事後,便指派民警要求練某強代黃某桃將該筆錢償還給涉案擔保公司。

  據起訴書描述:“事後,上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為感謝兩人的幫忙,送給魏、孔各人民幣2萬元”。就該指控,昨日在庭上,魏、孔二人未多加辯駁。

  而案件的另一方黃某桃,則於2013年9月下旬由其親屬攜帶大量的財務往來證明材料找到南都記者,力證涉案的經濟糾紛實系多重擔保、聯名擔保引發的普通民事糾紛,在司法機關尚未有正式定論的情況下,南城公安分局莫名介入,致使其承擔了本不應該也不必要獨自承擔的擔保責任,造成財產嚴重受損。據悉,該擔保糾紛至今未完滿解決。

  花58萬雇人網路攻擊區委領導

  其二則是有案不查,收受賄賂並用於策劃網路謠言。2013年9月,南方都市報獨家報導南城公安分局正、副局長涉嫌出資幾十萬聘請專業策劃公司,通過網路謠言的形式密集攻擊南城公安分局原負責人、現南城區委某主要領導一事。昨日,在庭審過程,檢方進一步披露了該事件細節。

  據檢方控訴,2013年7月,南城公安分局在查辦東莞南城水濂社區原出納鄒某有涉嫌挪用資金案過程中,注意到該社區存在“小金庫”等情況。水濂社區原黨總支書記宋偉標擔心南城公安分局持續追查“小金庫”最終會牽連到自己,遂通過其朋友向魏向民、孔逸鴻兩人共計行賄20萬元。魏、孔兩人在收受上述20萬元後,即指示民警不再追查,並將該筆資金用於雇請他人在網上發佈攻擊資訊。

  昨日在庭上,魏向民否認了收受賄賂以後指示民警不再追查“小金庫”的指控,辯解稱“那些(即不再追查小金庫)都是按照區委領導指示辦的”,但承認收受20萬元賄賂並用於雇請他人在網上發佈攻擊資訊的指控。魏向民在質詢過程交代,為網路攻擊時任南城區委某主要領導,其前後共花費58萬元。

  濫用職權 致人九級傷殘

  庭審期間,除了備受關注的“公安局長策劃網路謠言”外,庭審過程還揭開一宗“妨害公務案”的真相。

  該案的另一涉案方系東莞南城水濂社區居民李文林。李文林現年58歲,因為人正直,深受當地村民推崇。2005年起,李文林接受其所在九裡潭村民小組兩百余村民的委託,帶著這些村民的身份證影本及聯名信,就某知名房企涉違規侵佔當地村民土地一事進行長期維權。

  2010年2月27日,正月十五的前一天,南城會展中心對出路段,李文林與愛人在開車回家途中遭遇一輛麵包車和一輛疑似懸掛假冒車牌的士的前後夾擊。李文林事後回憶,其還在愣神之際,麵包車和的士上下來十幾名彪形大漢,直接用鐵棍砸開其車窗,並試圖強行將李文林夫婦拉出車外。

  李文林描述,其當時還以為碰上撞車黨,想拼死守在車內,不料那些大漢竟往車內持續噴灑胡椒粉及其他一些不明氣體,硬是把夫妻倆逼到了車外。下車後,李文林被告知其因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證,被南城公安分局傳喚調查,隨後李被帶至南城公安分局,再之後,李被毒打,在醫院重症監護室治療了一個月,醒來時身上三根肋骨折斷、中指手筋亦被挑斷,且因涉嫌妨害公務被送進看守所。

  事後,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將李文林長時間羈押。直至2010年8月27日,東莞市檢方審查認定,李文林夫婦妨害公務罪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遂被釋放。隨後,李文林夫婦申請國家賠償。

  昨日的庭審讓這段塵封舊事再染新顏。檢方指控,魏向民即是李文林案的具體行為人之一。檢方在控辯過程中透露,2010年2月,南城街道辦事處安排南城公安分局和水濂社區負責做好對該社區村民李文林收集村民身份證影本意圖上訪一事的維穩工作。時任南城公安分局局長的魏向民據此召開部分局領導會議,指示時任南城刑事員警大隊大隊長的孔逸鴻成立專門小組具體負責跟進李一事。

  孔展開調查,沒能找到李文林冒用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證據,遂報告至魏向民。為阻止李文林上訪,以魏向民為首的原南城公安分局部分局領導在明知李文林沒有違法的情況下,仍決定以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證的名義對李文林傳喚調查。孔逸鴻遂根據指示,安排前文所述的水濂社區原書記宋偉標到南城公安分局西平派出所報案,謊稱李文林可能有冒用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南城公安分局再據此報案,啟動調查程式傳喚李文林。不想,傳喚過程遭到李文林夫婦反抗,雙方發生衝突,導致李文林重傷,後經司法鑒定為九級傷殘,民警李某楊等五人亦獲輕微傷。

  檢方在控辯中透露,強行傳喚後,南城公安分局民警還根據孔逸鴻指示,對李文林製作虛假材料。同日,東莞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李文林夫婦立案偵查,並對李文林夫婦採取強制措施。

  案件進程

  2013年9月17日

  東莞市紀檢監察網發佈消息稱,南城街道黨委委員、公安分局局長魏向民和南城公安分局副局長孔逸鴻兩人因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3年11月4日

  魏向民、孔逸鴻因涉受賄罪被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依法逮捕。

  2014年5月2 6日

  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將魏向民、孔逸鴻涉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案移送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魏向明、孔逸鴻三宗罪]

  1 替社區書記擺平“小金庫”追查

  2013年7月,南城公安分局在偵查案件時,發現南城某社區存在“小金庫”等情況。該社區原黨總支書宋某通過朋友謝某,向時任南城公安分局局長魏向民、副局長孔逸鴻行賄20萬元。兩人收錢後,指示辦案民警不再追查“小金庫”一事。

  2 幫公司追債,受賄2萬

  2010年下半年,東莞市某融資擔保公司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該公司負責人請求魏向民幫忙追回經濟損失,魏向民安排孔逸鴻負責,成功追回500萬元。事後,該公司分別送給魏、孔茶煙酒禮品袋,內還裝兩萬元作為“感謝費”。

  3 以虛假罪名傳喚訪民致其傷殘

  2010年2月,根據南城街道辦事處的安排,由南城公安分局做好下轄某社區李某林的上訪工作。儘管明知李某林不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證行為,魏向民仍決定,為了防止李某林進京上訪,決定繼續按冒用他人身份證對李某林進行傳喚。南城公安分局的5名民警傳喚李某林時遭到反抗,導致李某林受重傷,5名民警輕微傷。隨後又據此,製作虛假材料,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李某林夫婦採取強制措施。關了半年後,檢察機關不予起訴。為此,公安、檢察院賠償李某林近40萬多元。

  [庭審直擊]

  昨日的庭審中,魏向民稱“這是局領導討論通過的決定,不是我個人指令的,不應該由我個人承擔後果”。魏向民沒有在辯解中透露具體有哪幾個局領導參與該次討論。

  魏向民在庭上沒有表達對李文林的歉意,這一點讓李憤憤不平。就魏的辯解,李文林質疑說,“魏向民不懂法,其他領導也不懂法嗎,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公安局領導會議,明知一個人沒罪,還一幫領導湊在一起,討論怎麼知法犯法,給別人安個罪來抓?”目前,李文林仍在就莫名被打一事尋求法律援助。

  對比魏向民,其前下屬孔逸鴻低調許多,整個過程,其大多時候沉默,只辯稱,“我只是一個普通幹部,所作所為都是遵照領導的意圖進行的,沒有受賄、濫用職權的行為”。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采寫:南都記者 饒德宏 張廣軍

  實習生 饒星平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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