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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授權警 可拘阻清場者

2014-11-1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早前運輸業界及金鐘中信大廈業主向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佔領旺角及佔領金鐘地區「清場」。高院法官昨正式下令延續佔旺及佔鐘臨時禁制令,表明若有佔領人士阻攔執達吏「清場」,警方可採取拘捕,而被捕人士亦應被盡快帶上法庭。法官稱佔領人士公然違反禁制令,是對司法公義及法庭威信構成「真正危機」,嚴重削弱香港法治。

  法官區慶祥於上月28日暫時延續對佔旺及佔鐘的臨時禁制令,昨午正式頒下書面裁決,表明不接納3名被告人的反對理據,決定延續臨時禁制令,而3位被告亦須支付訟費。判詞表明執達吏應採取一切合理及必需的措施,協助禁令申請人清場,並可尋求警方的協助;同時,

  警方亦可移走並拘捕懷疑將會繼續堵路的佔領人士,但必須於拘捕前告知有關人士臨時禁制令的概要,表明他們已違反法庭命令並阻礙司法公義,若不停止佔領將會被捕。

  ●不涉政治考慮維護法治

  區官指,裁決不涉任何政治考慮,並已顧及公眾利益,認為法治是香港社會的基石,而法治的意思是任何一位市民都應遵守法律。區官稱若佔領人士不認同臨時禁制令,不應逃避,應先遵守法庭命令,再於適當的法律程序上提出挑戰。區官重申,若任何人蓄意違反禁制令後,方表示願意接受法律制裁,更聲稱此舉非挑戰及削弱法治是絕對錯誤,並指任何一個有秩序及文明的社會都不能在上述基礎上建立法治。

  ●狠批誤導不用遵守禁制令

  區官留意到不少普羅大眾,包括佔領人士及一些有受過法律訓練的公眾人物,都誤解了臨時禁制令的內容,如誤以為單方面申請的禁制令不用遵守等等。區官指出以上立論絕不正確,正好借判詞給予大眾一個「清晰信息」,就是民事案件的法庭命令必須遵守,違反禁令後果嚴重。

  ●立會議員:佔領拖垮港營商

  原告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的律師代表陳曼琪於庭外表示,法庭裁決「彰顯公義」,聲稱原告只想透過她向公眾說「搵食好艱難」。航運交通界的立法會議員易志明到庭支持業界,聲稱佔領運動拖垮整個香港的營商環境。陸路交通運輸業大聯盟發言人蔣志偉更向學聯「下戰書」,指本周四將會到金鐘佔領區,要求與學生對話,表達他們「還路於民」的訴求。

  ●被告料需支付逾百萬訟費

  原告黎海平庭外表示自己花了70萬聘請大律師打官司,估計被告需支付的訟費數目超過100萬。的士公會及潮聯小巴均未有表示何時「清場」,稱將作進一步研究。

  ●金鐘3道路申禁佔今聆訊

  兩名的士司機黎海平及譚駿雄分別代表「香港計程車會」及「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及金鐘中信大廈業主早前向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制佔旺及佔鐘人士堵路。另外,冠中巴士集團有限公司早前亦入稟向佔鐘人士申請臨時禁制令,範圍包括干諾道中、夏愨道及紅棉路,聆訊將於今天進行。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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