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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受制裁難補償壞影響

2014-11-13
来源:香港商報記者王卓軒

  【香港商報訊】記者王卓軒報道:占領運動持續40多天,引發社會對法治受到沖擊的討論。港大法學院教授陳弘毅出席一個論壇時表示,公民抗命本身已包含自首的因素,但強調即使示威者接受法律制裁,占領過程中對他人的生活及權益的影響,亦未必可以補償。他又指,人大就政改定下的框架,改變機會不大,但可以完善提委會的組成方法。陳弘毅冀完善提委會組成港大法學院昨舉辦「雨傘運動與法治」論壇,探討公民抗命、人大8.31決議、公民提名及不服從法庭禁制令等議題。陳弘毅表示,他在論壇中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等官員的言論,強調中央關心國家的主權、安全及繁榮穩定,香港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亦須愛國愛港。他認為,假若普選透過公民提名方式選出特首,最后不被中央任命,將產生憲政危機。

  湯家驊:公民抗命須尊重法治

  另一港大法學院教授陳文敏表示,即使人權法中有規定選舉不應有不合理限制,亦不代表一定要有公民提名。他稱,在首輪政改諮詢期間,亦有人提出的方案符合沒有不合理限制的原則。他指,公民提名只是一種方式,但現時占領者將其當成最終目的,認為占領者應退一步思考其他選擇,建設性地討論,爭取提委會更廣泛代表性。

  他又指,遵守法律和法院的命令有所分別,即使每天都有人違法,但不會有人認為在影響法治;而法庭的命令是經過審訊,在司法獨立之下,如果有人不遵守,就會影響法院在司法制度的角色。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社會對公民抗命的看法不一,但共識是公民抗命者也是尊重法治,即示威者最終不可逃避法律制裁。不過,他亦強調,因高等法院已頒布臨時禁制令,若示威者繼續占領,已經是違反法庭命令,對法治造成沖擊。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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