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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驳回申请 最快下周一执达吏清障

2014-11-14
来源:香港商報記者王珈莉

警方昨日在馬路阻止游行隊伍。 中新社

  【香港商報訊】記者王珈莉報道:高等法院本周一(10日)頒布判詞,延長金鐘中信大廈出入口及旺角佔領區的臨時禁制令後,因其中兩名「佔旺」人士提出上訴,要求暫緩執行禁制令。高院昨日開庭處理申請及釐清禁制令的細節,法官區慶祥以提出上訴的理據與早前審訊重複,以無爭論空間為由,駁回申請;亦拒絕暫緩執行禁制令的要求。

  先清理金鐘佔旺區居後

  同日下午,法官再邀請各方出庭釐清禁制令執行細節,透露最遲將於今早為臨時禁制令蓋印,以示生效。原告收到已蓋印的禁制令後,須在報章刊登禁制令,以通知佔領人士有關內容,因此,相信最快於明日(15日)見報後,方可執行禁制令。有消息指,警方最快下周一(17日)協助執達吏執行禁制令,預計先移除金鐘中信大廈外的障礙物;旺角佔領區由於人數及障礙物較多,會在較後時間清理。

  高院昨早開庭,率先處理「佔旺」人士霍偉邦及吳定邦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抗辯人代表律師表示,公眾秩序問題應由律政司處理,以私人訴訟處理違反基本憲制原則;又指的士及小巴團體沒有直接實質的損失,沒有理據申請臨時禁制令。他們同時要求法官暫緩執行禁制令,認為禁制令沒有清楚說明如何將法令通知佔領人士,現場人士不清楚自己如何才算違法。

  官指理據重複無爭論空間

  法官區慶祥認為,理據與之前重複,沒有爭論空間,拒絕上訴許可申請,亦不批準暫緩執行。抗辯人一方稱,一定會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但細節仍要商討。

  法庭下午繼續聆訊,區官主動邀請禁制令的原告、被告及律政司代表到庭,欲釐清執行禁制令細節,擔心或與現時的《警隊條例》有抵觸。律政司代表認為,應按照一般程序處理,即被捕人士需於警方羈押下上庭應訊。原告代表則認為,若佔領人士缺席聆訊,便可發出拘捕令,無須於上庭前羈留。律政司亦考慮到或有被捕人士除了違反禁令外,或有機會被檢控多於一項刑事罪行;被告律師則估計佔領人士或有機會被控襲擊罪。

代表的士业界申请禁制令的律师邝家贤昨天在庭外表示,会全力尽快执行禁制令,希望稍后获得法庭盖章。中通社
 

  高院今處理反禁制佔旺上訴

  另外,就反對旺角禁制令的兩名人士霍偉邦及吳定邦,不服法官區慶祥駁回上訴,及拒絕暫緩執行禁制令一事,兩人立即提出上訴,司法機構已定於今午2點半,由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法官林文瀚處理。

  根據早前頒布的判詞,警方拘捕妨礙執行禁制令的人士後,要盡快移交高等法庭。與訟雙方和律政司代表均關注,可能有佔領人士除違反臨時禁制令外,或會觸犯更多其他刑事罪行,擔心命令與現時《警隊條例》第五十二條有抵觸,希望法庭釐清被捕人士應先帶到地方裁判法院還是高等法院。區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如何作出修訂,稍後頒布指示,預計最遲今天為禁制令蓋印,正式生效。

  潮聯小巴律師代表陳曼琪昨在庭外表示,她的當事人認為法官對警方拘捕的權力清晰,判令與《警隊條例》並沒有抵觸,而法庭考慮在禁制令加入字眼,能令法庭指示更清晰。

  佔領者有足夠時間執物品

  陳曼琪又說,待法庭在臨時禁制令上蓋印,會在報章刊登公告及在有關路段張貼法庭判令,他們會全力依據法庭的指示,在執達吏及警方協助下,盡快執行禁制令。

  代表兩個的士公會的事務律師鄺家賢亦指,已初步接觸執達吏和警方,希望清理障礙物過程順暢,減少碰撞,並會有足夠時間讓佔領人士收拾物品,希望佔領人士能夠尊重法庭裁決。她預計,會有人一直上訴至終審法院,但強調除非對方取得暫緩執行令,否則不會影響他們執行禁制令。

  袁國強:違禁制令屬刑事

  另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下午主動回應事件時,未有透露執行禁制令的細節,只表示執達主任的行動,須視乎原告人及律師的要求,他們會作出配合。他強調,警方並非介入民事禁制令,只是有人在法庭頒布禁制令後,公然表示不會遵從禁制令,法官才開宗明義說原告人可要求執達主任協助,而執達主任在適當時候可要求警方協助,甚至作出拘捕。

  他指出,「佔中」本身涉及非法行為,但警方和政府採取忍讓態度,若市民公然違反禁制令,可構成藐視法庭,令民事禁制令涉及刑事行為,警方不可能不介入。 

民陣借題游行沖擊警防線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日前在金鐘占領區被淋潑發臭「豬雜」事件,反對派藉制服施襲者的2名義工糾察也被警方拘捕「借題發揮」,除了指責警方是「政治打壓」外,民陣更發動逾百人昨日傍晚到警察總部抗議,一度因「非法集會」與警方防線沖突,最后和平散去。

  警方昨晚指出,若市民在制止犯罪行為時使用過分武力,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并重申警方一貫保持中立,公平公正處理違法行為。

  誣衊拘捕行動政治打壓

  在金鐘占領區留守個多月的「占中」糾察郭紹杰(48歲)及柯耀林(43歲),前日下午在制服潑穢物的疑人后因受輕傷,前晚到醫院驗傷后,前往中區警署以證人身份協助調查,但警方表示要拘捕他們。直至昨日凌晨3時許,始獲準以現金500元保釋外出,兩周后報到。

  本身是職工盟副主席的郭紹杰昨午在金鐘占領區內,與協助他們的民主黨律師何俊仁會見傳媒時,聲稱他們沒有打人,只是阻止對方逃離現場;但并無解釋為何被制服者受傷,及被人渾身用膠索帶綑綁;僅投訴警方的拘捕行動是「政治打壓」。

  何俊仁也承認,因事件涉及「占領」與反「占領」人士,警方為表中立,雙方面人士都拘捕是無可厚非;但同時指警方執法有政治考慮,不專業!

  警指濫用武力須負法責

  警方晚上回應事件時指出,案中其餘3名被捕男子陳×雄(29歲)、葉×志(43歲)及李×龍(44歲),涉嫌普通襲擊及在公眾地方打架。其中姓李男子更被揭發涉及上月30日晚上,在添美道向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掟蛋,各人現已獲準保釋候查,須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另外,警方昨午亦拘捕一名姓姚男子(44歲),涉嫌與掟蛋案有關,他也獲準保釋。

  警方稱,市民若有需要立即制止犯罪行為,甚至制服涉嫌人士,只可使用就當時環境而言,屬於合理及相稱的武力控制疑犯,但沒有搜身的權力;若在拘捕疑犯時使用過分武力,可能須要承擔法律責任。

  肥黎沖涼3次仍發惡臭

  警方強調,有法定的權力拘捕涉嫌干犯罪行的人,絕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任何人如有違法行為,不論任何背景,警方一定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處理。另外,黎智英昨午重返金鐘時稱,遭淋潑穢物后已洗澡3次,身上仍有臭味;事發帳篷雖由義工以清潔劑及消毒藥水清理,但仍留下一陣消毒藥水味道。被問及糾察用索帶綑綁施襲疑犯及按在地上,可能是因為使用過度武力以致被捕,黎智英聲言糾察無使用暴力,因為糾察見到對方襲擊他,所以想截停對方,反指警方把雙方人士都拘捕是「不智,亦不公平」。獲準擔保的郭紹杰及柯耀林,昨午在黎智英到金鐘占領區時,更陪伴在側。似乎樂意做肥佬黎的「貼身保鏢」。游行無申請警方發警告至昨午,民陣發起游行,從夏愨道前往灣仔警察總部,抗議警方拘捕郭紹杰及柯耀林,要求撤銷控罪及道歉,約有百多人參加。由於這次游行沒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期間警方向游行人士展示警告標語,指游行違法,雙方一度發生沖突,及后游行人士向警方遞交抗議信,又把標語貼在警署外鐵馬后便散去。

  此外,就有市民制服涉嫌襲擊他人的疑犯被警方拘捕一事,有執業大律師指出,在事件中涉嫌擲「豬雜」者,是以涉嫌普通襲擊罪被捕,該罪名最高刑罰是監禁12個月;即不在行使「公民拘捕權」的範圍內,警方可能以此為依據拘捕糾察;因警方有可能認為,糾察用索帶制服擲「豬雜」者,是使用了過分武力,又認為雙方扭成一團,肢體動作上是屬於打架,所以將雙方涉案人士拘捕。

占旺帳篷檢16袋石頭石灰粉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在法庭頒布禁制令下,旺角占領區在清場前夕,突然神秘出現一批以尼龍袋裝載的石頭及石灰粉,并被人刻意用帳篷遮掩,不排除有人準備用作非法用途。警方基於公眾安全考慮,昨日派員到現場檢走13袋石頭及3袋石灰粉,并列作發現財物案跟進。

  不排除用作非法用途

  警方表示,檢獲的石頭共有13袋,每袋約2尺乘1.5尺,內有石頭、石屎及瓦礫等;另外檢走的石灰粉則有3袋,共重約8公斤。現場消息指,前日下午已經有人在旺角彌敦道664號惠豐中心對開,發現6袋碎石放在一個帳篷旁邊,袋內碎石部分更如手掌般大,每袋約有數十塊。

  而且部分尼龍袋更被人刻意用雨傘遮掩,另外石袋則壓著帳篷的邊緣,疑以用作防風穩固帳篷作掩飾,惟大量裝滿石塊的石袋是何時出現,以至真正用途及放置者的身份等,均諱莫如深。

  列作發現財物案跟進

  昨晨10時20分,警員巡經上址時,發現有人將數袋可疑物品搬到一個帳篷,調查后發現袋中載有大量石塊及石屎,遂向在場人士查詢,但未有找到物主,在基於公眾安全考慮下,於是召來警車并派員檢走該批碎石及石灰粉,并在該帳篷張貼告示,通知物主如要取回,可以聯絡旺角警署值日官。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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