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自稱要「教訓占領區內制造麻煩人士」的四旬無業漢,早前帶同數樽天拿水到旺角占領區,并將裝有天拿水的玻璃樽擲到地上,隨即散發易燃液體氣味。無業漢其后再手拿一支天拿水及掏出打火機,聲稱要「大家一鑊熟」,最終被現場人士制服,糾纏期間頭部及身體均有受傷,於現場暈倒。無業漢昨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裁判官先索取精神科報告及背景報告后至下月8日判刑,期間還押。
辯稱醉酒圖一力清場
於北京出生、96年方來港生活的被告馬×郁(45歲),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指他於今年10月22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企圖在街上縱火。
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因此案被公司解戶,失去保安工作,妻子亦要求離婚,并令14歲的女兒承受不必要的困擾;被告亦患有糖尿病,案發當日或因病情而情緒低落,加上曾經喝酒,或受酒精影響而犯案。
律師於庭上讀出被告自撰的求情信,聲稱從新聞看到占領人士漠視法院發出的禁制令,繼續堵路,一怒之下欲自行清場,但又沒法憑一己之力完成,故拿「小小天拿水清理垃圾」,稱欲以此威嚇示威者,令他們自行搬走路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