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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政府發函欲“骗字” 錯字太多露馬腳

2014-11-27
来源:大河網

  “公函”上的公章

  洛陽市政府的公章

  原標題:騙子發函騙題字錯字太多露馬腳

  □記者化雅楠文王亞鴿攝影

  導讀:打著“慈善拍賣”、“愛心捐贈”幌子,邀請書畫家義務題詞作畫的信件,每年寧夏書畫院畫家楊華都能收到幾十件,他都會選擇忽略。25日,一封抬頭為“洛陽市人民政府公函”,編號為“洛辦字【2014】130號”的紅頭文件,邀請他為“河洛文化休閑廣場”題字的信件引起他的重視。文件落款公章格式不對,行文錯別字連篇,相邀內容匪夷所思,這讓楊華看出了“貓膩”,并在新浪微博發圖文帖,怒斥“性質太惡劣,手段太粗糙”。昨日,記者采訪了洛陽市政府,確認該“公函”系偽造,目前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事發|寧夏書畫家發帖:有人假冒洛陽市政府行騙

  25日下午1時,身份認證為寧夏書畫院專業畫家、中國書協會員的網友“@潤堂楊涵之”在新浪微博發帖@洛陽市人民政府稱,“我剛收到的邀請函,分析是騙子!”隨后,@潤堂楊涵之再次發帖反映,“下午又陸續有朋友收到這個假冒公函,誰在冒充洛陽市政府呢?是不是要給洛陽市公安局報警呢?”并在兩條微博后貼出三張“公函”原樣照片,引來不少網友圍觀和評論。

  記者從微博中看到,“公函”上部中央印有“洛陽市人民政府公函”紅色宋體字,編號為“洛辦字【2014】130號”,正文內容大致為:“河洛休閑文化廣場”正在建設,邀請楊華教授為其書寫毛澤東《沁園春雪》名篇及藝術館館名和對聯,落款和公章均為“洛陽市人民政府”。

  在另一張頂部印有“附件”的紙上,聲明“河洛文化休閑廣場”為今年洛陽市政府立項的重點文化建設工程,并聲稱邀請國內多名書法家題字后鐫石結集出版,要求楊華將書法作品寄送到“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開元大道258號”,由“蔡樹聲主任”接收。

  25日,記者電話采訪了微博“@潤堂楊涵之”本人楊華。他告訴記者,他曾在寧夏文化部門任職,非常熟悉政府文件的行文格式,而這個“公函”的行文格式讓他越看越不對勁。“還有,正文和附件中,多處語句是病句,標點符號濫用,錯別字也一大堆,這明顯就是假冒的。”楊華說。

  求證|“公函”標明地址非洛陽市政府所在地

  昨日上午,按照“公函”標明的要求郵寄書畫作品的地址,記者來到洛陽市洛龍區開元大道258號,眼前卻是世貿中心大樓,門口值班保安告訴記者,該大樓主要為寫字樓,分為A、B、C和D4座,有50多家公司辦公,并沒有像“洛陽市政府綜合辦公室”這類政府辦公機構。隨后,記者查找洛陽市地圖發現,洛陽市政府的準確地址為洛陽市洛龍區開元大道228號,而不是“公函”中所標明的“258號”。

  接著,記者撥打“公函”附帶的書畫作品收件人“蔡樹聲主任”的手機,號碼13903799827,一位男子操著洛陽話稱,自己不是“蔡樹聲主任”,并告訴記者打錯了。

  回應| 洛陽市政府確認“公函”系偽造

  昨日上午,記者帶著楊華收到的“公函”的照片來到位于洛陽市政府辦公大樓19層的洛陽市政府綜合辦公室,工作人員稱:“估計是假文件。”并讓記者到機要辦公室查詢。

  機要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我們沒有發過這種公函,確定這個是假文件”,造假證據除了楊華懷疑的那幾處以外,還有市政府根本不會以政府名義邀請書畫家創作,更不會在文件尾部蓋完公章后,再加上“洛陽市人民政府”的落款。而且,真正的洛陽市政府文件編號應該是“洛政”“洛政辦”或“洛政文”,絕不會出現“洛辦字”,并提醒廣大書法界朋友,不要上當受騙。

  “性質太惡劣,手段太粗糙。”25日,楊華在電話中說,每年,他都會收到各種各樣騙取字畫作品的信件,今年大概收到幾十件,“但都是打著知名大公司或者行業協會的幌子,還從來沒人用政府名義這么干的。”

  昨日,記者咨詢洛陽市110聯動指揮中心,工作人員建議當事人在事發地寧夏報警,楊華告訴記者,他撥打寧夏銀川110報警后,接警員稱如果有人冒充政府行騙,這屬于詐騙行為,警方將會展開調查。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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