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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清障兩日拘148人22警傷

2014-11-27
来源:香港商報記者葉佩瑜

  【香港商報訊】記者葉佩瑜報道:違法「占領行動」今日踏入第61日,警方前日起一連兩日協助執達吏清除旺角障礙物,驅散行動中數次發生沖突,兩日的行動共拘捕148人,有22名警員受傷。警察公共關系科總警司許鎮德昨日表示,警方是應執達吏要求介入清場行動,由於發生沖突,才采用了胡椒噴霧、催淚水劑及警棍等最低武力,行動中拘捕了55人。他呼吁示威者勿再重新占領道路,重申警方有信心及能力防止示威者返回重開的路面或其他地方。

  檢斧頭鐵鎚等攻擊性武器

  許鎮德昨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說,警方昨日第二日協調執達吏清理旺角障礙物,驅趕及拘捕繼續非法霸占及阻撓的示威者,期間遇到頑強對抗,行動中拘捕了55名年齡介乎14至69歲人士,涉嫌刑事藐視法庭及阻礙公職人員。示威者晚上轉移到砵蘭街非法集結,其后散開到上海街、新填地街、渡船街一帶,不單以鐵欄及木塊制造障礙,更用竹枝掟向警員,警方驅趕及拘捕,期間拘捕93人,涉嫌行為不檢、襲警、拒捕等,其中一人持有斧頭、鐵鎚及鐵筆,警方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

  「滿口歪理」圖霸占砵蘭街

  他指出,由於警方在采取行動時,有激進分子不合作,并沖擊警方,所以在別無選擇下,警方采用了胡椒噴霧、催淚水劑及警棍等最低武力,他強調警方在行動時,已多次警告,有給予在場人士足夠時間準備,又批評示威者以砵蘭街并非禁制令的範圍為理由,號召更多人到場霸占道路,是作為開脫非法集結的事實,形容是「滿口歪理」及不負責任。

  被問到警方是否以禁制令為藉口展開清場行動,他強調,警方有權在香港任何地方執法,不限在禁制令的範圍,「占中」是非法集結,驅逐及拘捕示威者是法律賦予警方的權利,警方有責任維持法紀及維護市民的生命、財產,他重申,如果任何人企圖再霸占道路,警方會嚴正執法。

  拘工程員因涉鋁梯傷警腳

  至於有關拘捕Now TV工程人員一事,許Sir解釋,當時被捕男子用攜帶的鋁梯襲擊一名警員,令一名警員右腳受傷,所以涉嫌襲警被捕,警方會公正無私調查和跟進。他強調,警方尊重新聞自由,希望傳媒遇上沖突場面時要小心,并與警方互諒互讓,警方的責任是保護在場人士的安全,包括傳媒,但任何人一旦犯法,不論對方的職業或背景,警方都會公平及公正處理。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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