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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重申不參與南海仲裁

2014-12-08
来源:香港商报

  菲律賓小伎倆混水摸魚

  華重申不參與南海仲裁

  【香港商報訊】國家外交部昨日受權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菲律賓共和國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文件》。外交部就菲律賓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發表立場文件指出,菲律賓提請仲裁事項的實質是南海部分島礁領土主權問題,超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調整範圍,仲裁庭無權審理。外交部質疑位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對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糾紛仲裁案沒有管轄權,重申內地不接受、不參與這起仲裁案的立場。

  堅決反對南海仲裁

  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單方面就中菲有關南海問題提起國際仲裁。內地政府對此堅決反對,一再申明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的嚴正立場。菲律賓不顧中國的強烈反對,執意推進仲裁程序。

  但一些人士不明真相,對中國不接受、不參與仲裁表示疑惑。還有人別有用心,片面或歪曲解讀有關國際法規則,藉此指責或影射中國不遵守國際法,妄稱中國為國際規則的「挑戰者」。

  針對這些情况,內地發表立場文件,從法律上闡明中國認為仲裁庭沒有管轄權的立場和理據,闡明中國不接受、不參與該仲裁有充分的國際法依據,以匡正視聽。文件表示,菲律賓提出的仲裁事項構成中菲兩國海域劃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而內地已根據「公約」規定,於2006年作出聲明,將涉及海域劃界等事項的爭端排除適用仲裁等強制爭端解決程序。

  菲律賓提起強制仲裁程序的目的,文件指出,是向內地施加政治壓力,通過對「公約」所謂「解釋或適用」來達到否定內地在南海的合法權利,并按菲國單方面主張和意願解決南海問題的目的。文件強調,仲裁庭對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案沒有管轄權;各國有權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內地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具有充分的國際法依據」。

  有充分的國際法依據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徐宏表示,國家之間和平解決爭端的方式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最優先的方式是當事國直接談判,而非仲裁。根據國際法,選擇何種方式解決爭端是各當事國的主權權利。國際仲裁只是其中的一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必須遵循「國家同意」原則,以當事各國的同意為基礎。在一個雙邊爭議中,如果一方不接受、不參與仲裁,另一方不得強行提起仲裁。

  《公約》雖然規定了強制仲裁等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但適用這類程序是有條件和限制的。這類程序只能用於處理有關《公約》解釋或適用的爭端;如果當事國之間自行選擇了其他的爭端解決方式,也優先於這類強制程序;一方當事國還可根據《公約》作出聲明,將特定事項排除適用強制爭端解決程序。

  對於菲律賓提起的仲裁,仲裁事項的實質是根本不屬於《公約》調整範圍的領土主權問題;中菲之間已達成通過談判解決有關爭端的協議;而且中國從未就有關爭端接受強制程序。因此,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強制仲裁顯然是濫用《公約》規定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國際上不應該提倡這種做法。中國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是捍衛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的主權權利,是行使國際法所賦予的權利,有充分的國際法依據。

  共同維護南海穩定

  徐宏稱,1948年,中國政府在官方地圖上標繪了南海斷續線。立場文件在敘述有關南海問題的歷史經緯時提及這一史實。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權益是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有充分的歷史和法律依據,一直為中國政府所堅持。

  中國敦促菲律賓尽快回到通過談判解決爭議的正確軌道上來。中國也願與有關各國一道,在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的基礎上,通過談判妥處分歧,加強合作追求共贏,共同維護南海的和平穩定。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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