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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1170元機票僅能報銷120元

2014-12-1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通過攜程幫老公訂購了一張機票,但是攜程卻無法提供機票行程單。”近日,成都市民蔣女士向記者爆料稱,12月4日她的丈夫楊先生在上海機場航空公司柜臺打印赴上海機票的行程單時,獲知行程單已打印并被人拿走,無法提供。
 
  近來,航空公司在互聯網機票銷售秩序方面出現的問題已引起業內各方關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12月15日)了解到,南航和東航分別于12月3日和10日向其銷售代理商下達了《關于規范互聯網機票銷售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顯示,兩家航空公司希望通過向其授權的代理人出臺新規,以清理機票分銷在互聯網銷售渠道出現的亂象,其中代理人通過購買航空公司積分換取免票或者獎勵免票在旅游網站上加價售賣的現象有望得到扭轉。南航在《通知》中表示,“對于違規情節嚴重的代理人,將終止其銷售代理授權”。東航方面也表示,一經發現有違以上措施的現象將按照相應條例進行處理。
 
  業內人士分析,此次兩大航空公司的整頓措施如果得到落實,相當于取締了沒有資質的票代在互聯網機票銷售平臺的售票資格。
 
  發票與行程單不一致
 
  蔣女士提供給記者的行程單照片上顯示,機票金額為0元,燃油附加費70元和民航發展基金50元,合計120元,并非機票購買價格1170元。蔣女士說,“我不理解為什么發票跟行程單的金額不一致。我老公到上海出差,但公司要求必須要行程單報銷出差費用,發票是無法報銷的。”
 
  對此,攜程方面回應表示,楊先生預訂的機票屬于套餐產品,不是單一的機票,除了機票外還有額外的旅游優惠券贈送,可用于購買旅游產品,在預訂的時候網頁上都有明確告知,客人可選擇旅行套餐發票或行程單加差額發票等多種方式,客人應該即時看清并告知事后報銷問題。
 
  對于行程單票面顯示和機票價格不一致的原因,攜程一位負責人表示,由于機票套餐產品不是單一的機票,價格會更優惠一些。此外因為機票預訂是通過中航信提供的平臺完成的,出現行程單和票面價格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中航信平臺信息存在一定程度的延遲,顯示出的120元并非機票價格。
 
  在反復協商后,攜程最終把機票原款退還給了蔣女士。
 
  昨日,一位業內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行程單是最能反映機票價格的票據,是中國民用航空局和國家稅務總局用于報銷憑證的一種發票,而現在很多票代出具的發票往往可以更改。“出現行程單機票價格顯示0元,這種情況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航空公司給票代的獎勵免票,第二種就是拿航空公司積分兌換的免票。”即機票代理商拿到0元免票機票后,又轉手賣給了消費者。

  航空公司出新規整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在東航下發的《通知》中明確規定,所有東航授權代理人不得將其享有的部分銷售政策通過垂直搜索引擎、同業平臺上投放給其他代理人、終端客戶或同業客戶。
 
  “票代在互聯網上的一系列做法已經極大地擾亂了航空公司的渠道價格體系,航空公司自然會采取一定措施。”一家大型航空公司的內部高管向記者表示,而部分代理商,甚至是主要OTA(在線旅游)巨頭和平臺都要想方設法在一些費用上打主意,這是導致近年來大量旅客投訴的根源所在。
 
  “一般情況下,這些通過特殊銷售政策獲得的機票要比正常的分銷渠道的票價和航空公司的直銷票價低。正是有大量的機票代理人通過在B2B分銷平臺以及攜程等OTA平臺投放特殊運價和政策的機票,甚至直接抓取航空公司官網的價格,再搭配保險等產品在攜程和去哪兒等平臺上銷售,從而吸引終端消費者。”華商票代總經理李岸表示。
 
  此外,兩大航還規定了“代理人在攜程、去哪兒、淘寶上銷售機票時,需在訂票頁面展示其取得航協資質時使用的代理人名稱,以及航協資質號。”
 
  記者在攜程、去啊旅行的機票頻道發現,機票產品大部分都沒有將機票代理商的航協資質號展示出來,而某些機票代理商的名稱并沒有在中航協的官網上查詢到相關資質。
 

  有業內人士表示,航空公司這些新規很難有可操作性,航空公司可能只是做個姿態,意義可能并不大。“在利益和生存壓力面前,代理人會激發出無限智慧,演變各種玩法躲避航空公司的處罰。”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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