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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志源指英不存在道義責任

2014-12-18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為防止外國干涉內政,中國政府早前拒絕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成員到港,進行其所謂的「調查中英聯合聲明落實情況」。有反對派議員昨在大會上藉機大做文章,聲言擔心聯合聲明已經失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圖)回應指出,「50年不變」是寫於中英聯合聲明第3條,有關條文是中國政府的聲明,并非中國政府與聯合王國的聯合聲明;他叫反對派議員細讀中英聯合聲明。

  「50年不變」是中方聲明

  譚志源回應議員問題時表示,有關委員會擬入境訪問香港一事,涉及中英兩國政府、即中央人民政府與英國政府所簽署的國際文書;至於進行所謂「調查」的計劃,其本身已屬英方的官方行為,相關事宜一直都由中央人民政府通過外交渠道與英方進行交涉,顯見此事涉及我國外交。根據《基本法》第13條第一款的規定,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

  譚志源又指出,國家已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對香港的各項基本方針政策亦已落實并體現於《基本法》,在《基本法》中予以規定。《聯合聲明》的規定,都已經得到了落實,其宗旨和目的早已完全實現。正如上文所述,英方對回歸后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不存在所謂「道義責任」。

  對於有議員質疑是否代表不需再理會當中有關「50年不變」的條文。譚志源解釋,「50年不變」是寫於中英聯合聲明第3條,有關條文是中國政府的聲明,并非中國政府與聯合王國的聯合聲明。

  譚志源又指,《聯合國憲章》第102條規定,「聯合國任何會員國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及國際協定應盡速在秘書處登記」。《聯合聲明》送交聯合國登記,是履行《聯合國憲章》第102條規定的義務。根據聯合國秘書處法律事務廳編寫的《條約手冊》,進行登記本身并不意味著聯合國方面對所登記文書的性質、當事國的地位或類似問題作出任何判斷。以此論之,這當然更不意味著聯合國方面能根據有關國家所進行的登記,對有關文書的落實情況進行所謂「監察」。

  引聯國憲章促勿干涉內政

  譚志源引述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在今年9月30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所指,香港事務屬於「國家內部事務」(domestic matter)。在這方面,《聯合國憲章》第2條第7項規定:「本憲章不得認為授權聯合國干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之事件,且并不要求會員國將該項事件依本憲章提請解決」,強調各國互不干涉內政,是國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和國際法基本原則。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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