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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功德箱經濟”汙染寺觀

2014-12-20
来源:人民網

潭柘寺功德箱(圖片攝影:法制晚報記者 曉藝)

國家4A級景區的千年古刹潭柘寺殿內“功德箱”隨處可見,這些刷著紅漆的功德箱分兩種,分別是“功德箱”和“廣種福田”。其中“廣種福田”的功德箱屬於住寺僧團,而寫著“功德箱”的全都歸屬景區。據統計,53個“功德箱”都屬於景區,超過總數的七成,信眾和遊客若投錢到這些“功德箱”,最後都成了景區的收入!(12月18日新華網)

景區包圍寺院、借助宗教斂財的“功德箱經濟”,雖然在國內很多地方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但每次報道都引发社會爭議,令人寒心。翻閱舊聞,前有陝西某知名寺廟景區瘋狂斂財,甚至給每一個功德箱都安排了創收指標。今有北京潭柘寺功德箱7成無關僧眾,成上市公司小金庫。

“功德箱”原本是善男信女們行善積德,如今卻被景區經營變質,成了所謂的“功德箱經濟”。追根究底就是部分經營單位受經濟利益驅使,搞“宗教搭台、經濟唱戲”。顯然,“功德箱”淪落已經為旅遊景區甚至上市公司攫取利潤的工具,“功德箱經濟”就是一種畸形的商業化樣本,善男信女如果想“誠心拜佛”,則基本就是“步步皆錢”,這種借佛斂財做法就是一種詐騙行為。此類現象嚴重違反党的宗教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擾亂正常宗教活動秩序,損害宗教界的權益與形象,傷害信教群眾的感情,損害遊客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潭柘寺實際經營權歸於北京京西風光旅遊開发股份有限公司,為滿足潭柘寺景區創5A升級改造,公司需要自籌解決,另謀財路。那公司依靠“功德箱”捐款經營,是否合法?參考法律法規,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宗教事務條例》中規定“非宗教團體、非宗教活動場所不得組織、舉行宗教活動,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獻。”2012年10月8日,十部委聯合发布的《關於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規定“對非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獻、開展宗教活動等借教斂財行為,堅決予以查處。”也就是說,這些以寺院為主要內容的旅遊景區及管理部門,不是宗教團體,根本無權設立功德箱。

既然“借佛斂財”是違規行為,那為何“功德箱經濟”怪圈屢禁不止?相關負責人解釋“幾乎沒有成本,我們前腳去取締,第二天就能死灰复燃”,而且“對於寺廟等宗教場所的功德箱規范管理,尚無全國層面的統一規定。”

筆者認為,既然如此,相關部門就應該為保證功德箱規范管理,還寺觀等端正教風,莊嚴清靜。首先,執法部門應不定期隨機到寺觀抽檢,堅持與違規現象打持久“遊擊戰”,讓不正之風不再“春風吹又生”。其次,對已證實的違規行為應嚴懲不貸,堅決問責經營單位的負責人,進行經濟、行政等處罰。最後,政府應完善並利用網絡、信箱等監督平台,依靠社會輿論的力量加以監管。

筆者相信,只要我們下狠招,對不法行為零容忍、零死角監管,“功德箱經濟”終會一去不复返,不再汙染寺觀。

[责任编辑:宋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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