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國內紛繁複雜的科研經費亂象,科技部日前發佈《關於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有力地回應了公眾關切。方案提出,優化佈局,整合形成五類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此外,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技項目。
體系重構:五項資金如何分配?
NO.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
NO.2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聚焦國家重大戰略產品和產業化目標。
NO.3 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針對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社會公益性研究,以及事關產業核心競爭力、整體自主創新能力和國家安全的重大科學技術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大家熟悉的科技部管理的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畫(“973”)、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863”)、國家科技支撐計畫、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發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農業部、衛計委等13個部門管理的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等,都將納入進來,整合形成國家重點研發計畫。
NO.4 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支持企業技術創新。
NO.5 基地和人才專項:支援科研基地建設和創新人才、優秀團隊的科研活動。
整合優化:杜絕“多頭申報”“跑部錢進”
目前在我國有上百個科技計畫專案,而直接管理這些項目的國家機關有40多個,管理“九龍治水”、財政資金“天女散花”現象可見一斑。“龐雜的體系,造成了科研專案重複申報、科技計畫碎片化等種種弊端。”
這種體制帶來的直接後果是,科研專案多頭申報、科研人員“跑部錢進”、專案經費缺乏監督等。中國農科院有關負責人曾向中國青年報記者透露,該院2012年各研究所申報科研專案管道平均多達21個,其中來源管道最廣的3個研究所分別為43個、34個和25個。
整合形成的新五類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既有各自的支持重點和各具特色的管理方式,又彼此互為補充,通過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建立跨計畫協調機制和評估監管機制,確保五類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形成整體,聚焦重點,且避免交叉重複。
職能轉變:政府退後,權力放交專業機構
政府職能轉變,從專案的日常管理和資金的具體分配中解放出來後,將依託專業機構具體管理專案。
對專業機構的遴選:主要是對現有具備條件的科研管理類事業單位進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規範化的專案管理專業機構,並鼓勵具備條件的社會化科技服務機構參與競爭,推進專業機構的市場化和社會化。
要依託專業機構具體管理專案,也要規範專業機構的行為。一是明確了專業機構的確定程式,二是對專業機構的資質作出了規定,三是對規範專業機構的運行提出了要求。
疑問:專業機構會不會成為“二政府”,滋生新的權力尋租?
隨之而來的問題是,政府鬆手,將權力交給專業機構,會不會導致從“跑部門”到“跑機構”的異化?如何加強對專業機構的監管,避免權力尋租和黑箱交易?
科技部科研條件和財務司司長張曉原說:“政府並非放手不管,而是要與專業機構簽訂委託協定,並制定規範和統一的專案評審規則。科技部、財政部定期對其履職進行檢查、監督和評價,並且建立責任倒查機制,可以說,監管力度是大大加強了。而且專業機構也是動態調整的並接受社會監督。”
隨著專業機構的介入,科研經費的動態調整機制也將更加明晰,科技計畫專項基金從立項到結項,不再是一成不變,甚至有可能被提前終止。
在放了一部分權的同時,科技部則加強對科技計畫實施績效的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完善科研信用體系建設和“黑名單”制度,建立對主管部門和專業機構工作人員的責任倒查機制,開展“一案雙查”,即在查處追究有關承擔單位和個人責任的同時,倒查主管部門和專業機構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是否有工作人員在專案管理中存在瀆職或以權謀私等行為。
有專家稱,這一方案的出臺,意味著我國科技投入的管理將出現歷史性轉折。
(內容據新華網、光明日報、中國青年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