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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泄露網上明碼標價 消費者維權難

2015-01-12
来源:京华时报

  我國已發行超過4億張信用卡,每年通過信用卡交易的資金總額超過13萬億元。記者調查發現,銀行信用卡客戶數據泄露現象頗為嚴重,在網絡上形同“趕集”公開販賣。而種種例外條款、免責規定,往往讓消費者問責無門。

  網購信息經數十人確認真實

  根據上海某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銷售人員提供的線索,記者近日使用QQ群查找功能,搜索“電話銷售”這一關鍵詞,找到約200個有“數據交流”功能的QQ群。搜索“銀行數據”,參與人數多達數百人、交易活躍的群至少有30個。據介紹,這些正是信用卡信息交易的“黑市”。

  在其中一個名為“電話銷售數據貨源”的QQ交流群,記者以求購者身份,很快就從一位賣家處獲得了“供試用驗真”的銀行信用卡客戶數據。在這份數據中,工農中建交等多家商業銀行的200名客戶信息均在列,包括持卡人姓名、移動電話以及家庭住址、開戶銀行。

  記者撥打了其中一位安徽省合肥市的持卡人盛某某的電話,經其確認,自己確是在交通銀行安徽分行某營業部申請辦理了太平洋信用卡。而家住合肥市蜀 山區某街道、在該市旅遊局工作的其他信息,也與其本人提供的身份證明相符。經致電確認,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的數十位持卡人也表示,已泄露的客戶信息真實有 效。

  價格分等最低2分最高5元

  記者調查發現,在微信及一些電子商務平台,“電話銷售交流圈”“銷售行業資料群”也大量存在。多位“信息販子”均表示,可以“按地區定制,先試用後付款”。此外,根據個人信息“品質”的不同,價格也分為“三六九等”,每條價格從2分錢到5元錢不等。

  例如,最新信用卡開戶數據按照0.5元一條出售;已經出售過一次的二手數據,可以便宜到0.35元每條;部分高端客戶如金卡、白金卡持卡人信息每條售價則高達5元。借助網絡聊天、支付工具,買家從下單到得到這些信息,交易全程僅需數分鍾。

  一名自稱河北籍的微信群賣家表示,這些信息的主要購買者是貴金屬、信托等理財機構的電話銷售人員。僅他所在的群,每天有400多人商洽買賣。“越是沒怎么被打過的電話信息價格越高,最便宜的一份2000元10萬條,算下來每條數據只要2分錢。”

  內鬼倒賣銀行被責令整改

  商業銀行未經客戶授權,不得將客戶相關信息用於本行信用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記者調查發現,種種規定屢成“一紙空文”,導致大量客戶信息被泄露:銀行“內鬼”倒賣知情人士介紹,每條個人信息被提交給銀行後,要經過支行、分行、信用卡中心等多個環節,經手人員眾多。

  在上海司法機關近年查獲的買賣客戶信息案件中,工行、農行下屬支行員工也曾成為出售資料的源頭。

  銀行轉手給“合作公司”記者以辦卡人的身份,走訪工農中建交五大行營業部,獲得的標准信用卡申請合同均顯示:個人信息除了被銀行使用,還可能被 用於合作企業推銷業務、與聯名商戶共享信息。據央行上海分行通報,江蘇銀行上海分行就曾將3.2萬份客戶的個人信用信息透露給第三方理財機構,被責令整 改。

  保密承諾的“例外條款”讓消費者不知情就默許轉讓據了解,現在辦理信用卡的合同基本都是各銀行自己的版本,沒有統一的格式合同。合同中銀行是否 要做信息保密承諾以及如何利用客戶信息,目前尚無任何規定。不少消費者反映,辦卡時填寫的表格密密麻麻,從沒仔細看過每一條條款。

  事實上,與保險、超市、網站等合作方“共享個人信息”等字樣往往置於合同不起眼位置。“消費者往往在不知情中就授權將自己的信息轉手,遭泄露信息的消費者如果想追責,這些免責條款反而成了擋箭牌。”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峰說。

  自己舉證消費者維權很難

  “信息泄露極易誘發金融犯罪。”上海市檢察院金融檢察處處長肖凱表示,在一些存在漏洞的理財平台,注冊會員只需持卡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卡號等信息,即可劃轉資金。僅2013年,這一漏洞就被犯罪分子利用,在滬盜劃資金數百萬元。

  許峰說:“商業銀行及目前處於信息保護‘灰色地帶’的種種信用卡合作機構,都應對客戶的信息安全負有責任。”現在,如果查出信息泄露行為,也僅僅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處罰,對銀行和機構沒有任何追責。

  此外,消費者如果要維權,自己需要承擔舉證責任。但對於信息如何泄露、泄露給誰、造成了什么樣的損失,這一系列舉證的難題靠個人難以完成。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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