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養老待遇會變差么?
繳費後現在的工資會降么?
這幾天,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這兩個問題深深地困擾。上周,國務院下發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這意味著,機關事業單位將建立與企業相同的養老保險制度,進入繳費時代。
眾所周知,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關鍵之年,剛開年就打出這張牌,必有深意。
退休待遇怎么樣?
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資是按“最終工資”的一定比例分檔計算,退休後的退休金大概為退休前的80%到90%,如果一名公務員退休前的工資為每月5000元,那么退休後能拿到4000到4500元。
由於退休前工資跟職務密切關聯,所以還出現了“提職一日遊”的現象,即退休前提個職位,為了退休後多拿點兒工資。
改革後,按照《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員工,養老待遇不再和職稱、級別掛鉤,而是和企業職工一樣,在職時單位和個人都要繳費,退休後到社保領取養老金。
按照規定,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照繳費工資的8%繳納。單位交的錢計入統籌賬戶,形成統籌基金,現收現付,個人交的錢全都計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才能支取。個人賬戶部分可以繼承,超額部分由社會統籌補充。
除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外,本著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初衷,機關事業單位還會實施職業年金,資金來源由兩部分構成:單位按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兩部分資金構成的職業年金基金都實行個人賬戶管理。工作人員退休時,依據其職業年金積累情況和相關約定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
此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工資不再由原單位發放,而是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待遇調整不再與同職級在職職工增長工資直接掛鉤,而是與企業退休人員以及城鄉老年居民基本養老待遇調整統籌考慮,避免了一些退休職工較多、退休金負擔較重的單位不敢給在職員工漲工資的局面。
為了配合養老並軌,降低改革的阻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方案也配套出台。國務院辦公廳為此轉發了3個實施方案並已經發到各單位,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的解釋,對絕大多數人來講,如果不是極特殊情況,待遇水平都會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養老金怎么發?
改革之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金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來發放。
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已經退休的“老人”,還和以前一樣,維持原待遇不變。2014年10月1日之後參加工作的“新人”,完全按照新辦法實施,在職時繳費,退休時領取基本養老金,這個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和。
情況最複雜的是單位的“中人”,也就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10月1日之後退休的這部分人,在《決定》中,改革前算作“視同繳費”。“中人”又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退休時,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中人”,退休後的養老保險關系和養老金的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幹規定》執行。按照《規定》,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或者可以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繳費年限累計滿了15年的“中人”,這次改革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低於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補齊,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高於老辦法的,對高出部分會有所限制。
因為這次改革設定了一個過渡期,因此繳費年限累計滿了15年的“中人”,在過渡期內,基本養老金就比“新人”多出一塊,在發放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還會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對於“中人”的過渡性養老金怎么計算發放,相關政策還在制定當中。
那每月領取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又怎么計算呢?
簡單說,決定基礎養老金多少的有三個因素,一個是所在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這就意味著,在不同地區、不同年份退休的人員,他的基礎養老金是不同的。第二個是本人每月繳費工資的平均數,比如繳了20年,這個平均數就是20年裏,每個月的繳費工資相加,除以240個月。第三個是繳費的年限。
以今年要退休的老王為例,他所在省2014年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是4000元,假設老王已經繳費35年,每月繳費工資的平均數是3000元,那么老王的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就是兩者相加除以2,即3500元,然後根據繳費的年限,每繳費一年計發1個百分點,老王繳了35年,他的基礎養老金就是3500乘以35%,即1225元。這個基礎養老金是固定的,如果要調整的話,則要根據政府要求統一進行。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根據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的本息,除以規定的計發月數所得。按照《決定》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退休年齡越大,對應的計發月數越小,也就是說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退休拿到的錢也越多。
錢從哪裏來?
養老金“並軌”之後,將面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的錢從哪裏來的問題。上世紀九十年代初開始啟動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就產生了巨大的“改制成本”,而消化這個成本花費了非常長的時間。這次改革,也不可避免地需要付出改革的成本。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這要根據單位不同的類型確定它的資金來源,首先作為機關公務員來講,都是財政撥款,作為單位的繳費部分都是可以納入到財政預算,由財政來支付,對於參公的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都是可以由財政同樣納入預算來繳納單位的這方面的費用,事業單位改革以後,如果是一類的事業單位,單位的繳費部分同樣納入財政預算裏面,由財政來支付,作為二類事業單位實行的是財政差額撥款,除了單位繳費有一部分是納入財政預算的,需要由單位自籌資金來支付這個繳費。”
在近日的發布會上,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也進行了進一步明確。
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現收現付,部分積累,主要是代際贍養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繳費來供養已經退休的一代,不用同時籌措在職職工繳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兩筆巨額資金,而是可以做財務上的轉化。公務員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所以要建立職業年金制度,財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搞小金庫。
但他同時也指出,就現實財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現在的在職職工繳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但隨著老齡化程度的加劇,將來的負擔會越來越重,對長遠的資金平衡問題要積極采取措施,妥善解決。比如外界一直建議的對養老保險基金進行投資運營來實現保值增值,他透露已列入養老保險頂層設計的總體方案中,會盡早提出一個具體方案。
此外,根據《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因此不會出現擠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結存基金的問題。
組合拳怎么打?
養老並軌不是單個的點,在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看來,問題很多,是個非常複雜的工程。
“首先是相應的配套政策,工資制度怎么完善,如何與養老制度相銜接?這還是機關、事業單位內部的事兒。再往外看,除了職工,還有其他社會群體,如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怎么考慮?低保家庭怎么考慮?”胡曉義說。
因此,此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遵循了“一個統一、五個同步”的基本思路。
“一個統一”就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此基礎上,形成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行的兩大制度平台,並可相互銜接,從而構建起完整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五個同步”為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確定機制與調整機制同步完善;改革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五個同步”突出了改革的系統性和協調性,綜合平衡前後左右的各種關系,有助於形成社會共識,保證改革順利推進。
未來,國家將逐步建立覆蓋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物價變動、職工工資增長、收入水平提高等到情況,並兼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財政負擔能力等因素,統籌考慮各類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此外,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推進的同時也考慮其他相關群體的政策安排。比如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首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根據政策,從2015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迎來第11連漲,預計將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同時,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為27.3%,從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此外,2015年起還將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標准。國務院決定,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財政補助標准再次提高60元,達到人均380元。新增資金重點用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減輕困難家庭就醫費用負擔。
費了那么大力氣,鋪墊了那么久,並軌這張牌終於打出來了。上承公務員改革的脈絡和反腐的節奏,切中公眾關注的熱點,同時在具體的操作中完成頂層和底層設計,為改革中啃其他更難啃的骨頭減少阻力。(記者 尹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