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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政改難以成功?

2015-01-29
来源:香港商報

  周八駿

  最近,英國等西方國家政府公開或私下釋放信息,支持本港按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8月31日決定來實行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香港政界氣氛出現由「冷」轉「暖」的變化。一些人相信,宛如2010年6月「柳暗花明」的情景很可能在2015年6月重現。

  政治力量對比決定政改

  同這樣一種新動向相適應,最近,一位外籍政治學者在本港一家英文報紙撰文稱:如果否決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則將有利於梁振英連任。這樣的命題固然不是第一回看到,其重複出現的效果也不容樂觀。但是,所包含的一個前提是值得討論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如同任何國家或地區政制演變,歸根到底是一種政治結構改組或改革。能否得以實施,實施後能否持久而臻於成功,取決於香港政治各方的力量對比和政治意願。香港政制發展的癥結在於,作為特區,香港從屬於國家,這是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所規定了的,不可動搖;但是,主要由於歷史因素,在香港本地,愛國愛港陣營不佔上風,相反,「拒中抗共」勢力仍具一定優勢。

  普選能否實現,以何種模式實現,取決於能否體現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地位而不是取決於本地政治力量對比;眼下困難,就在於二者尚不匹配。基於這一點,以2017年不能實現普選會「有利於梁振英連任」來游說反對派,是緣木求魚。

  政治領袖影響政改

  另一方面,任何一種政制發展或演變,都是由政治領袖來領導或推動的。在這樣的意義上,當前香港各主要政治團體領袖人物,現任行政長官以及主要官員,他們的個人考慮會影響2017年能否或如何普選行政長官。政制發展歸根到底不取決於政治領袖,但是,政治領袖追求政制發展會打上其個人印記。這就是為什麼何俊仁在2010年上半年推動民主黨扮演「溫和

  民主派」,而2015年1月率先宣布將在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議案被否決後辭去立法會議員以引發「全民公投」的底蘊。

  在香港反對派政治人物中,何俊仁是屈指可數的具個人抱負者之一,既要體現反對派共同立場和理想,又要顯示個人特質和魅力,所爭取的是反對派領袖地位,是個人在香港政治史將佔有的篇幅。2010年上半年推動民主黨與公民黨等激進反對派拉開距離,對時任行政長官推動關於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改革「功不可沒」,卻不獲後者「青睞」。被時任特首邀請作全港電子媒體即時轉播的「政改辯論」對手的,居然是時任公民黨黨魁余若薇!「投之以桃」卻不被「報之以梨」。於是,眼看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無法成事,索性搶先宣布屆時辭去立法會議員引發「全民公投」,爭奪反對派陣營在所謂「後政改」的領導地位。

  正是2010年上半年反對派呈現分化,而時任行政長官「厚余薄何」,讓我看清香港政制發展複雜性又一面——反對派領袖人物內訌,使反對派難以形成顧全其整體和長遠利益的政治決定。

  曾蔭權在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改革「山窮水盡」之際,邀請余若薇進行面向七百萬市民的公開辯論,顯示余為某種政治勢力心儀的香港反對派領袖。有人雖不得不按當時既定政治軌跡走完「溫和民主派」之路,內心不忿卻溢於言表。一旦後臺老闆暴露「親疏有別」,其團結和指揮手下各路兵馬的能力便下降。

  說回當前關於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就反對派整體和長遠利益而言,可以接受按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制訂的方案,因為,「隱蔽」的反對派人士很可能以「愛國愛港人士」被提名為行政長官候選人,毋須陳弘毅教授苦心孤詣地設計「3人綑綁式」提名。然而困難在於,前提是反對派政治團體領袖如余若薇、何俊仁等都必須顧全大局,不僅甘願承受其所屬政治團體在2015年區議會和2016年立法會競選中喪失選票和議席之風險,而且,甘願將個人競逐行政長官機會奉送他人。

  回歸近18年香港政治鬥爭證明,反對派有公開的也有隱蔽的。後者是傳統制度既得利益群體,前者則苦苦追求制度改革以求晉身行政機關。個別反對派人士「華麗轉身」位居政策局長是特例,要求反對派政治團體、政治人物作重大犧牲是難於上青天。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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