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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拾鈔逾16萬私吞 商人監5月

2015-01-3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灣仔去年平安夜當日發生解款車跌錢意外,引來途人冒險衝出馬路瘋狂執錢。其中一名男商人剛巧乘搭的士路經該處,隨即叫停司機,在車來車往的道路上打開車門大肆撿去逾16萬元鈔票。警方拘捕他後,在他家中床褥底起回全數款項。他昨天透過律師求情,大呻執錢後遭媒體大肆報道事件,網民更將他及家人「起底」,令他家人容貌曝光,其前妻及女兒更因此與他斷絕來往。裁判官批評執錢人行為瘋狂,漠視法紀,將該男商人判囚5個月,成為首位因執錢案而入獄人士。

  家中床褥底起回全數款項

  從事回收生意、月收入2萬元的被告呂×勇(43歲),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執錢事件曝光後,媒體大肆報道,他及家人的個人資料及照片更被人放上網,令家人大受影響。雖然他與妻子已離婚,但每星期仍會與前妻及19歲女兒見面,案發後妻兒與他斷絕來往。被告又不敢前往探望父母,害怕連累他們。他現時獨居,感到十分孤獨,猶如遭人遺棄。

  律師續指,被告見到路上有很多人執錢,他當時做了一個錯誤及無意識的決定,感到十分懊悔。裁判官李國威聞言大斥,指被告當下立即叫停司機,冒著生命危險打開車門落車執錢,其後更上返的士,一連串的動作絕對有意識,更指被告「後悔已經太遲」。律師繼續求情,希望法庭考慮到他坦白認罪,款項全部起回,先提取感化報告再判刑,或考慮緩刑。

  法庭發明確信息一定嚴懲

  李官判刑時指,此類案件前所未見,市民執錢行為瘋狂及失去理智,漠視法紀,令人震驚。他又指被告40多年來一直奉公守法、工作努力,本案是一時貪心所致。即使被告屬初犯,惟涉案金額巨大,法庭要給予公眾信息,此類案件一定要嚴肅處理,以免有人再干犯,需判以即時監禁。李官以9個月作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扣減至6個月,又考慮到被告初犯、其家人受網上欺凌,再額外扣減1個月,即判以5個月監禁。

  案情指,去年12月24日下午近2時,香港安全押運「G4S」將中國銀行現鈔運送至長沙灣公司總部,途經告士打道時有3箱500元現鈔跌出車廂,散落一地。被告當時乘搭的士途經,隨時落車執錢,執錢後又繼續上返車前往上環。

  被告搭的士途經落車執錢

  警方調查後,根據的士司機提供的資料,知道被告案發前曾前往一間洗衣店。警方翌日在該洗衣店埋伏,待被告前來取回衣物時將他拘捕。警方其後前往被告家中搜查,在其床褥底找回16.15萬元現鈔,被告警誡下承認執錢,並指沒有用過款項,正打算交還予警方。

  執錢案中警方拘捕6男1女,目前已有兩人認罪,其餘5人涉嫌盜去款項3000元至50萬元不等,仍在保釋候查,並未落案起訴。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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