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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公屋正合宜

2015-02-06
来源:香港商報

  公屋聯會總幹事 招國偉

  1998年,特區政府公布《香港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訂下在十年內為全港七成家庭擁有自置居所的目標,並承諾推出不少於25萬個公屋單位出售予公屋租戶。2002年,政府提出所謂的「穩定樓市」措施,房委會亦於2005年終止「租置計劃」,在39條「租置計劃」屋邨中,可供出售18萬個單位,而至目前,只售出12.9萬個單位,佔可供出售單位的七成,但佔承諾目標只達一半,未完全兌現承諾。

  增建房屋階梯

  多年來,公屋聯會一直要求政府重推「租置計劃」,實踐對市民的承諾,以達成出售25萬個公屋單位的目標。以差額計算,目前尚欠7萬個公屋出售單位,但政府一直婉拒。面對樓價飆升,政府於2011年終復建居屋,並於最近推售新居屋的遠期樓花,由於定價仍與市值掛鈎,價格脫離一般公屋住戶家庭的承擔能力,房委會表示,收回逾5萬份新居屋申請表,超額認購24倍,高達95%為白表申請者,只有5%為公屋綠表申請者,公屋住戶的反應不甚熱烈,足以反映情況。

  居屋一直以來在公屋與私人樓宇間發揮槓桿作用,促進房屋的流轉。然而,居屋定價機制若不變,樓價持續上升,發揮槓桿作用顯然有限。筆者認為除了復建居屋外,應在居屋與公屋之間,再增設多一個級別,即出售公屋,對於特首在本年度施政報告中,採納民意,重推出售公屋的「先導計劃」,筆者予以支持。

  紓緩房委會財政壓力

  最近,房委會表示,未來數年的現金和投資結餘將大幅下降,由約700億元急跌至2019年的200多億元,加上政府接納長策會建議,未來10年將興建20萬間公屋,財政壓力相當沉重。過去,房委會透過出售居屋,以支持公屋的興建,但隨着建築成本上升,以2160個新居屋單位為例,房委會預計每個單位盈餘平均約為50萬元,而公屋單位的建築成本上升至70萬至100萬元,降低了過去以居屋收益支持公屋興建的效果;另外,由於公屋租金的釐訂是按住戶的承擔能力為基準,房委會更須每月進行補貼;故此,透過重推出售公屋計劃,既能夠為公屋住戶提供多一種置業選擇,增加向上流動的機會,亦可紓緩房委會的財政壓力,而且公屋住戶在購買單位的同時,須交回現租單位,對於公屋的供應並無實質的損失。

  回顧過去一年,政府在房屋政策上仍一籌莫展,充其量在《長遠房屋策略》中確立了未來10年興建48萬個公私營單位的目標,但內容仍空洞,對解決當前各種住屋問題無能為力。過去政府曾先後推出不同類型的資助方式,如私人參建居屋計劃、混合發展模式等,「租置計劃」亦是其中之一,但最後大多被終止。筆者認為,政府應重新檢視過去的措施,取長補短,在房屋政策上交出實績,回應市民住屋需要。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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