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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央企利潤下降工資總額不得增長

2015-02-10
来源:京華時報

  國務院國資委昨天發布《關于認真做好2015年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的通知》,部署新一年度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根據通知,2015年利潤總額下降的央企,工資總額將不得增長。

  對于新一年度利潤總額和經濟增加值指標,通知要求,中央企業要在確定基本目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奮斗目標,奮斗目標要比基本目標高15%以上,且高于上年實際完成值,基本目標和奮斗目標將一并納入中央企業負責人與國資委[微博]簽訂的業績責任書。

  此外通知還要求,如果今年央企利潤總額、經濟增加值等目標值比上年下降較多,無論其最終完成情況如何,相關考核等級不得進入A級。如果央企利潤總額目標值比上年增長,工資總額按照行業工資增長調控線適用范圍合理確定;若央企利潤總額目標值下降,同口徑工資總額不得增長。

  上海天強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祝波善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國資委對央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進行規定,還是為了形成倒逼機制,倒逼央企改革。比如原來一些企業利潤下降了,但是成本還上去了,這種現象就是不正常的。”

  國資委方面人士告訴記者,此次國資委首次將央企業績考核與職工工資預算管理連系起來,如果央企利潤總額目標值下降,按照同一計算口徑,與上一年相比,央企的工資總額將不能增長。該人士強調,這也并不意味著所有員工的工資不能上漲,只是工資總額不能增長,內部的分配還是可以根據公司的薪酬管理機制合理調整。

  >>專家說法

  能最大限度調動企業能動性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告訴記者,此次國資委首次設定雙目標考核機制,將央企負責人的政績與企業效益的考核結合起來,并與職工工資掛鉤,將極大限度地發揮企業能動性,“若基本目標不達成,央企工資總額不得增長;若未完成奮斗目標,則按照基本目標考核;而若完成奮斗目標,則會有額外獎勵。”李錦稱,這再次體現了保增長已經成為當前央企的首要任務,那些在2014年虧損嚴重且處于產能過剩的產業,將成為央企下一步重組合并的首選單位。在李錦看來,國資委還是希望今年央企利潤總額能實現3%-4%的增長,在新常態的背景下,國資委積極變化方式,改用考核機制調動企業的積極性。

  國資委的通知也說明這一點。通知顯示,中央企業要積極合理地確定2015年度業績考核目標,經濟效益增長要力爭高于上年。其中,盈利企業要進一步挖掘增長潛力,而虧損企業要努力扭虧增盈,“各企業都要全力以赴為保增長作出積極貢獻。”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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