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A車牌
京A車牌弊案
多組司法文書和相關採訪顯示,部分交管部門的職務擁有將坊間熱衷的京A號牌啟動,供單位或個人車輛使用的權力。
北京南四環沿線,春節剛過,整車市場、修理廠重新營業,三五成群的車牌掮客也隨之復工——這是北京啟動購車搖號的第五年,曾經廣泛用於政府機關的京A車牌宣告滿額的第二十年,四處公開的“報價”仍在繼續。
2015年春節前後,這個隱秘市場正處在十字路口。一個月以來,因京A號牌審批中的不當行為,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多位元官員、號牌交易中間人涉嫌的系列案件陸續進入司法程式。21世紀經濟報導獲得的多組司法文書和對案件相關人士採訪顯示,部分職務擁有將各類號段京A號牌啟動,供單位或個人車輛使用的權力。
其中,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宋建國及其家人、下屬涉案,也與京A號牌的私下流通相關聯。21世紀經濟報導獲悉,檢察院公訴材料中,宋案雖然涉及約2300萬元嫌疑受賄金額,但真正與車牌流通直接相關的數額較少。在被調查前已退休的宋建國,也可能是依據單位授權進行了車牌審批。交管部門、宋委託的辯護律師和辦案機關宣傳部門,都拒絕對此有更多評論。
雖已不再新增掛牌近20年,部分號段的京A車牌,是否代表著某種京城特殊權力,仍然是各種互聯網話題社區、行車垂直網站上頻頻出現的問題。在靠近管理部門服務視窗的車牌交易者中,一張“京A8”號牌叫價20-30萬不等。記者進一步詢問,只能獲得洽談進一步交易的手機號碼。近期的司法案例則顯示,京A車牌的流通已成型多年,幾乎突破了公安部規章對車牌發放方式的約束。
2011年1月北京市開始實行小客車指標搖號後,任何單位和個人若想獲得北京市小客車指標,均應通過獲得識別碼,在定期開啟的搖號系統中無償取得。涉案諸多買主是用已有指標獲取京A稀缺車牌,也有諸多市面宣傳經查屬於詐騙行為。然而,管理部門若不公開相關權力清單,仍然暗藏隱患。
多宗案件深度勾連
白曉冬是一名民營企業主的司機,還是一位車牌掮客。2011年9月,王華(化名)買了一輛奧迪A8轎車,為了上一副京A車牌,4S店員工給了他白曉冬的電話。
相關司法材料顯示,一個月後,白曉冬就用短信給王華髮來3個京A車牌號碼供他選擇。幾天之後,他就到車管所上好了選中的車牌。
和王華同樣喜好的還有另外兩名奧迪車主,2011年11月時,他們分別購買了一輛奧迪A8和Q7汽車,再花了15萬元左右,通過4S店員工聯繫白曉冬,買到了京A車牌。
白曉冬還收款15萬,幫一個買了路虎汽車的朋友上了一副“京AA”開頭的車牌。
白曉冬的“上游”,是北京市交管局辦公室秘書科原科長王飛,他也是時任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局長宋建國的秘書。1993年,王飛中專畢業後到北京市交管局工作,1994年,還是一名計程車司機的白曉冬認識了王飛,並成為朋友。
宋建國曾在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任職,後擔任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總經理。2008年北京奧運會之前,宋建國調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任局長,王飛在此時成為宋的秘書。
21世紀經濟報導掌握的司法文書顯示,為辦理上述四副京A車牌,白曉冬共提供給王飛42萬元。
白曉冬不是圍繞在王身邊唯一的掮客。2010年到2012年間,從事拆遷行業的陳牧曾參與從王飛那裡買過5副京A車牌,一共給了王飛120萬元。
在“可靠人”白曉冬和陳牧的鏈條中,京A車牌的買主像在追求一件奢侈品。白曉冬顧客的證言很簡單,買了一輛豪車,就想“辦個好點的車牌”,司法材料中的證言稱,陳牧辦理的京A車牌則是對生意夥伴的“回饋”,此外,他從夥伴那裡“借了一輛部隊牌照的車,算是為了感謝他”。
王飛的中專同學,北京市交管局車管所京朝分所的一名警員發現,在成為領導秘書後,“王飛可以幫一些人辦機動車號牌,並以此賺錢”。
2010年,這位警員也找到王飛,給一個朋友辦理京A車牌,出於朋友關係,這副車牌王飛沒有收錢。此後,該警員又介紹這個朋友辦了與此前連號的車牌,費用為8萬。
2009年至2012年,這名警員共介紹別人通過王飛辦理了5副京A車牌,王飛獲利45萬,他在其中分文未取,2014年12月被北京市一中院以介紹賄賂罪判刑2年。
2012年9月,王飛已預感到京A車牌流通帶來的不安。21世紀經濟報導查閱的司法文書顯示,一名證人說王辦理很多車牌後,“想辦法掩飾一下”。但其隨後案發。2013年5月,王飛涉嫌受賄的線索被北京市公安局移交給檢察機關。多名獨立的訊息源稱,王飛已因受賄罪獲刑。
其具體涉案金額目前未見披露,但相關案件的司法材料顯示,在身邊人為王飛掩飾贓款的過程中,證言中曾出現470萬、660萬,甚至1000多萬的數位。但亦有證據顯示,王飛有巨額款項用於炒股,其炒股獲益如何不得而知。
京A號牌何以源源不斷?
王飛本人並沒有發放京A車牌的決定權。其他案例揭示了京A車牌所以源源不斷的冰山一角。
20歲那年,臨時工管永(化名)就還是北京市交管局局長的保潔員和收發員,2010年,管永當上了宋建國的替班司機。
2012年時,管永靠給別人辦了一副京A車牌賺了5萬塊,但他並未向宋建國張口,而是將審批單交給了時任交管局副局長張惠民。判決書顯示,張惠民審批後,在車管所副所長宋海燕的幫助下,辦理了京A車牌。
宋海燕的二審裁定書顯示,她曾先後擔任北京市交管局車管所政秘科科長和副所長,職責範圍包括負責接待、核實及轉辦有關重啟號牌工作。
2014年5月,宋海燕二審獲刑10年,其被認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辦理京A車牌照提供便利,並收受錢款人民幣13萬元、面值共20萬的燕莎商城購物卡40張,以及報銷個人費用2.3萬餘元。
管永通過張惠民、宋海燕辦理的這張車牌,很可能來自重啟的報廢機動車號牌。宋海燕案提交的證據中,有一份北京市交管局車管所有關啟用報廢機動車號牌號碼審批程式的《管理規定》。京A車牌可以流出,或與這份檔存在密切關係。
2008年10月1日施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要求,汽車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後,車主除了要將報廢車輛交給回收企業解體外,還要提交號牌。汽車解體後,回收企業要將號牌提交車管所,申請註銷登記。車管所在1個工作日內,就應該出具註銷證明。
車主也可以申請繼續使用原車牌,但需符合三個條件:第一,要在機動車所有人的名下使用3年以上;第二,要在車輛報廢以後6個月以內申請辦理登記;第三,原先舊車的相關違法和事故要處理完畢。
但《機動車登記規定》並未涉及車管所回收的報廢車牌如何重啟。這樣,車管所有關啟用報廢機動車號牌號碼審批程式的那份《管理規定》,就給報廢車牌的重新流通,匹配了一道審批權。
21世紀經濟報導獲得的司法材料中,多份業內人士證言稱,報廢重啟的京A號牌如果重新使用、發放,也應按照公安部規章規定。社會私營單位和個人通過找交管局或車管所領導協調內部辦理京A車牌,“是在要求民警違反法規規定提供幫助”。
兩名相互獨立的參與案件辦理的訊息源也證實,規定重啟報廢機動車車牌審批體制的檔早在北京市啟用搖號系統前就已存在,甚至在2008年宋建國履新前就已存在。
上述內部檔存在於多個系列案件的案卷之中。其中規定了北京市交管局正職領導、副職領導及車管所正職領導擁有不同的審批權。其中,價值鏈頂端的“京A8”開頭車牌的審批權屬于主要負責人。
因此,系列案件最終燃向宋建國。北京紀檢監察網顯示,2014年5月宋建國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參與系列案件的知情人士透露,同樣在公安系統任職的宋建國之子亦同時被雙規。
京A車牌的審批完全可在內部操作。相關司法文書顯示,需求者將申請交給交管局秘書科,秘書科形成車牌審批表並首先進行一道審批後,分別交給三級擁有不同審批權的領導,簽字後交車管所辦理。
追逐身份象徵
事實上,虛假京A車牌,也能引起趨之若鶩。相關的地下交易已經真假莫辨,最近的一起案例是,一名27歲的年輕人因稱能夠辦理京A車牌和北京購車指標等事項詐騙了500多萬,2013年底被判無期徒刑。
2012年,在處理一起京A車牌詐騙案時,北京市海澱區的檢察官曾表示,“京A”牌照往往具有身份上的象徵意義,比如外國使館的車輛往往掛“京A”牌照。
但京A車牌已經失去了這種象徵意義,“如果違章了,交警照樣可以從檔案庫中查到京A車主的真實身份”。只不過,市場價格的變化顯示出,人們仍然深信它的價值。
因為號段不同,陳牧經手車牌的均價明顯高過白曉冬。處於頂端的是“京A8”開頭的車牌,王飛的證言顯示,2008年上半年,陳牧托他辦理了一副京A8車牌,在交管局宿舍給了他35萬元現金。2010年後,又陸續辦了2副,“一副收了40萬,一副收了30萬”。
多名參與北京交管局系列案辦理的人士告訴記者,正如社會上的傳言,京A8號段車牌曾是為某中央機關預留。記者多次聯繫北京市公安交管局的宣傳部門,其表示無法就車牌相關接受採訪。
公開資料顯示,京A車牌一直發放至1996年,其間也曾出現“合法”交易。2007年7月,《北京日報》的一篇報導中,一家二手車經營公司負責人稱,一些當年為便於管理而專門供政府部門使用的特殊號牌,如“京A8”等很搶手。但這篇報導同樣援引汽車交易業內人士說法稱,“現在政府已經不再使用‘京A8’‘京O’等特殊車牌,態度相當開明”。
2008年,《北京日報》的另一篇報導稱,在“二手車網”上,一輛牌照為“京A8”開頭的1996 年“松花江”麵包車曾叫價9 萬元,而據北京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的專業評估人士介紹,這種年份的“松花江”價值當時最多不超過3000 元。
到了2008年10月,機動車登記新規出臺,二手車過戶必須重新上牌照,這意味著車牌將不能進行轉讓,車主也不能從中牟利了,最搶手的“京A8”號牌二手車“暴跌數萬元”。
這一通道封閉之後,通過管理部門內部設定的“重啟權力”,一張京A號牌的報價才實現回升。
多份判決書顯示,京A車牌的購買者或是去車管所上牌,或是由掮客郵寄到家,司法材料中車管所作出的鑒定都證實,這些車牌是真實的。
同時,白曉冬和陳牧等人案中,其介紹購買京A車牌的人並未違反搖號獲得指標的政策,而是將舊車牌置換成了京A號牌。目前,沒有相關案例顯示,交管部門可以同時為單位和個人審批號牌和小客車指標。但車牌流通市場上一直有此類服務的廣告。
2015年2月,宋海燕二審落定。宋此前在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提出上訴。北京市三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月初,宋建國涉嫌受賄一案亦提起公訴。
自宋建國們涉案至今,飄渺著特權想像的京A車牌仍在暗地裡叫賣,真假難辨。(編輯衣鵬、張凡、申劍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