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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遴選風波志在倒梁

2015-03-03
来源:香港商報

  何子文

  港大副校長遴選風波愈演愈烈,反對派及其喉舌大力炒作所謂「特首干預遴選」,有學者更指校監權力過大,應修改法例限制特首擔任大學校監。日前,港大學生會更發表公開信,要求校方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疑遭特首梁振英打壓,令出任港大副校長一事受阻」事件云云。不過,指控需要講證據,所謂「特首干預遴選」至今既無證人也無證據,所有指控都是捕風捉影,以訛傳訛,試問如何取信於人?反對派大力煽動港大遴選風波,不過是利用所謂干預大學自主作為突破口,打擊特區政府威信,以煽動新一輪「倒梁」歪風。

  干預遴選論乏證據

  所謂「特首干預遴選」的消息,最早是出於一些「消息人士」之口。部分傳媒在沒有求證之下就照單全收,指特首梁振英曾致電港大校務委員會成員,「阻止」前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然而,特首梁振英已經明確否認有「干預」遴選工作,「我沒有叫任何人去聯絡大學的校務委員。到現在,都沒有大學的校務委員說收到政府或我本人的任何電話。」多名校務委員會成員也相繼表示,從來沒有收過特首以至官員的游說或施壓。港大的校務委員都是在社會上有名望、有地位的人,並沒有撒謊之理。這說明了一個事實,就是整個「特首干預遴選」風波,都是有指控無證據的鬧劇。

  事實上,反對派及一些傳媒對特首作出如此嚴重的指控,攸關特首個人聲譽,在作出指控時也有舉證的責任,但現時多名港大校務委員會成員已表示沒有收過特首和官員來電,而校委會成員正正就是這場遴選風波的「主角」。連他們也證明沒有受過干預,說明所謂「特首干預遴選」的論調,既沒有證據,也沒有證人,已是不攻自破。如果反對派及一些傳媒繼續要炒作這種論調,則請他們提出證據,究竟所謂「消息人士」姓甚名誰?特首向哪些校務委員會成員游說施壓?施壓的內容如何?「消息人士」又何以了解得如此清楚?他們都有責任向外界公布。

  校監權力經明文規定

  有學者亦指,這場遴選風波反映校監的權力過大,應修改法例限制特首擔任大學校監,有人更指特首擔任大學校監「純屬禮儀」,權力不應使用云云。然而,所謂「特首干預遴選」本屬無中生有,特首並沒有向校務委員會施壓,則事件與校監的權力又有何關係?至於說特首權力過大,也明顯是以偏概全。

  現時本港每一所大學都有一條法律規管,《香港大學條例》指出,校監由行政長官出任,而行政長官缺席時,則依照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由其時代理行政長官職務的人出任署理校監,署理校監具有校監的一切權力和職責。在具體權力方面,按《香港大學條例》所指,作為八大院校校監的特首梁振英,在八大有一定的實際權力及職責。其中,就主管人員和教師及其聘任、權力、職責及薪酬,校監作為大學的首席主管人員,需要處理任何人對校務委員會所作決定的上訴。至於有關大學規程的建議,校監亦可就校董會對規程所提出的建議進行增補、修訂或廢除。這裏明確訂定了校監的權力,有關權力都是經過法律明確規定,已經成為香港法律,並且由港英時期沿用至今,以確保校監對大學發揮監察作用,豈能說改就改?

  一些人大力炒作所謂「特首干預遴選」,更借題發揮指校監權力過大,既是不合情理,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方面是要為學術、管理、人格都不過關的陳文敏抬轎,大打政治牌,將遴選工作大肆政治化,以此迫使校務委員會接受「既定事實」,讓陳文敏升任副校長;另一方面則志在挑動新一輪「倒梁」風波,利用所謂干預大學自主作為突破口,打擊特區政府威信,為之後連場政治鬥爭作準備。然而,「干預遴選」無證人無證據,根本是一場自編自導自演的政治鬧劇,反對派注定是打錯算盤。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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