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去年11月25日,旺角占領區清場期間,一名19歲學生疑用腳及露營營帳向警員施襲,案件昨日審訊,聽取證人、聲稱被襲警長陳耀倫作供后,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惟辯方質疑陳的供詞,指他描述的襲擊過程及傷勢,皆與口供和驗傷報告有出入,案件押后至3月23日裁決。
執起營帳揮舞
加入警隊多年的警長陳耀倫稱,案發當天在旺角占領區當值,嘗試上前勸止一位示威人士叫囂時,踩到被告羅×邦的露營營帳而被絆倒,羅問他「做乜踩到我個營」,他答「差人做澫」,之后羅雙手執起營帳,向他揮動,弄傷他前右臂,更用右腳踢他左腳小腿部分,令他膝頭對下約3寸位置內側受傷,羅踢人后,轉身就走,同場軍裝警員將他制服。
辯方律師指陳的供詞,有關傷勢處於小腿內側的描述,與驗傷報告內,傷及外側的紀錄不一致,又指羅起腳踢人的大動作,陳都未有看到,聲稱被羅用以施襲的營帳亦沒有呈上作證,質疑其口供的準確性。